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记者白阳)记者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5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启动以来,各级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截至今年4月,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近2万件,取得良好成效。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于2015年7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启动试点,后于2017年正式写入法律。据最高检统计,近3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556件,恢复被破坏的林地、耕地、草地、湿地238.29万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面积54.7万亩;累计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2323家;督促关停和整治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不含大气污染企业)1991家;关停未依法办理环评的企业695家;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1963个。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生态检察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的一个缩影。过去5年间,各级检察机关持续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在专项活动中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9166件1167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8899件10923人,发现并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49件,已立案38件;单独挂牌督办或与相关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案件147件。
同时,各地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不断创新监督形式,积极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刑事办案新机制。目前,全国有河北、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贵州、云南7个省级检察院,42个市级检察院,132个基层检察院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门,专门负责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个省的三级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共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性检察工作机制1611个,“施害方履行修复义务、专业方治理管护、第三方监督落实”的工作模式在实践中发挥了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