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生态环境就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
正风肃纪,护卫绿水青山(前沿观察)
前不久,中央纪委通报曝光了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涉及天津、河北、江苏、安徽、重庆和甘肃六省市,被通报人数达40多人。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央纪委首次就该领域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并指出对于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
监督执纪问责,护卫绿水青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生态环保工作,中央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生态环保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形成政治自觉,强化对监督的再监督
中央纪委在通报中措辞严厉地指出,这些地方和单位的负责同志政治站位不高,作风不严不实,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错误政绩观犹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行为查处不力,严重偏离了中央决策部署,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严肃查处问责。
为什么环保问题会反映出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不高、作风不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蔡志强分析,“生态环保不是一个简单的业务问题,而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对于环保工作是否履职尽责,直接关系到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同时,通报还指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硬仗、苦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建专家认为,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是写进党章的,并且党章明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蔡志强说,“纪检监察机关对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可以说就是在检查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也是在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正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一方面,自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督察,紧盯环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另一方面,各地也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生态环保领域的职责和工作方法等。如北京市纪委监委将环境治理重点工作纳入市区两级巡视巡察重要内容;海南省纪委监委对生态环保部门已调查核实、按规定需问责的,要求第一时间介入。
“这里需要区分纪检监察机关和环保部门的职责定位,环保部门是在一线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业务督察,而纪检监察机关则是对有关部门在环保方面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对监督的再监督。”党建专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