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了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提交的多份重要案件信息,其中显示,日前,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都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郑冰阳(正科级)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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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郑冰阳,男,1965年6月生,汉族,四川乐山人,大学本科文化,1987年11月参加工作,2002 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1月至1998年10月,任贵州省都匀市建设局建筑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1998年10月至2000年5月,任都匀市建筑设计院副院长;
2000年5月至2003年5月,任都匀市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2003年5月至2007年3月,任都匀市建设局副局长;
2007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都匀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都匀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都匀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都匀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年10月至2012年6月,任都匀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都匀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4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都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7年2月 任都匀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简历摘自黔南州纪委网站)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7年11月3日,黔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消息:近日,经中共都匀市委批准,都匀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冰阳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4月25日,据都匀市纪委监委消息:都匀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郑冰阳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审查,郑冰阳在任市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市建设局副局长、局长,城乡规划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写个人事项报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
郑冰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都匀市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都匀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郑冰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