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9月21日电(张斌 张诗雨)21日,记者从“净网2018”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浙江警方在专项行动中共查获22.8亿余条遭到泄漏的公民个人信息,打处泄露信息单位的“内鬼”33名。
“截至目前,浙江省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刑事案件4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63名。”浙江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副总队长黄海涛介绍,专项行动中,除“内鬼”外,浙江警方还共打处网络黑客107名。
黄海涛介绍,目前浙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存在泄露信息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发现预警难;利益链错综复杂,源头追溯难三大特点。
“目前来看,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为中心的犯罪利益链正逐渐成型。侵信犯罪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诈骗以及滋扰型‘软暴力’等新型违法犯罪的源头,甚至为犯罪分子实施敲诈勒索、绑架、抢劫等暴力犯罪提供现实帮助,造成的危害更为严重。”黄海涛说,在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也在不断变化,特别是一些新兴的网络技术被犯罪分子所掌握并加以利用,客观上提高了其作案能力。
如在今年6月,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网警大队接到某物流机构举报,称其下属站点使用的巴枪(手持条码扫描器)被安装了恶意程序,用于窃取快递上的公民信息。抓捕行动中,警方先后在安徽、江苏、山东、浙江等地抓获涉案嫌疑人21名,查获涉案云服务器10台,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30余台。目前,21名犯罪嫌疑人均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又如浙江绍兴警方破获的“2018.2.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涉案犯罪团伙正是凭借开发多个无放款功能的手机APP贷款软件,骗取受害者注册APP时的个人信息。最终,警方分别在温州、上海、广州等地抓获62名犯罪嫌疑人。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浙江有72.8%的网民经历过个人信息泄露。“警方将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持续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从根本上封堵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源头。”黄海涛说。
警方提醒,相关企业在从事收集、采集个人信息活动必须严守“合法”、“正当”、“必要”三原则,同时全面落实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防“内鬼”、系统漏洞等源头性问题的发生。广大人民群众也需切实增加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切莫贪图小利而因小失大,谨防钓鱼网站或软件APP,不轻易透露提交个人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