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都翻供
“4人居然都翻供了!翻供方向还是一致的。”看完4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王蒙蒙有点挠头。
此前,在其他犯罪嫌疑人一致的供述下,王翰终于承认其微信群中群成员的下注由自己赔付,他也帮聂某在赌博网站申请了账户,通过帮聂某的微信群充值从赌博网站赚取抽成。如此一来,王翰等人的行为无疑构成开设赌场罪。
然而,批捕之后,4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均发生变化。王翰矢口否认其有罪供述,称赌博微信群的运营模式和聂某的完全一样,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也称都是听王翰的指挥,王翰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其他的自己不清楚。
通过认真审核全案证据,与聂某案进行对比,王蒙蒙确信,王翰等人的行为与聂某等人行为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但抓捕王翰等人时,用来操作赌博微信群的电脑后台数据已经被全部删除,没有直接证据证实其与赌博网站的关系。4人的供述又出现反复,现有证据已经无法认定王翰等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难道也要以赌博罪对4人提起公诉吗?
“聂某是罪有应得,但罪魁祸首是王翰。”王蒙蒙再次认真审查全案每一份证据,终于发现,在抓获王翰等人时,王翰等人随身携带的手机和电脑一并被扣押了,电脑内的后台数据被删除了,但并没有说手机内的数据也删除了啊!
于是,王蒙蒙对侦查机关扣押的4台电脑和23部手机一一开机进行补充侦查,终于在王翰随身携带的手机里发现了微信聊天记录和图片,但由于王翰手机内大量语音是用江西方言,根本听不懂。
“他们4个不都是江西人吗?从认罪态度相对较好的赖烽、赖勇身上下功夫!”通过做两人的思想工作,作为从犯的赖烽、赖勇表示愿意配合。两人对王翰聊天记录中语音的翻译几乎完全一致。
通过梳理聊天记录,王蒙蒙整理出王翰的微信群实际通过坐庄来盈利,同时王翰在赌博网站上为多人申请账户,通过自己的账户在网站上充值从中抽成。毫无疑问,王翰是赌博网站的代理!
王蒙蒙随即指导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对王翰的手机进行勘验,形成勘验报告,同时对王翰等人的投注网站进行鉴定,证实网站为赌博网站,将以上证据进行了固定,一并移交法院。最终该案以开设赌场罪、赌资数额7000万元对王翰等4人提起公诉。
法庭交锋
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性质不同、刑期不同,前者的法定刑在三年以下,后者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因此,两罪的认定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
开庭那天,坐在公诉席对面的是4名被告人的7名辩护人。王翰及其辩护人为降低刑期,辩称自己和聂某是一样的运营模式,企图将自己归罪为赌博罪。肖毅及其辩护人对罪名也不认可。赖烽、赖勇虽之前表示配合,但其辩护人看到王翰等人否认指控的罪名,称赖烽、赖勇就是打工的,完全听王翰的指挥,对罪名也予以否认。
“王翰,你自己说过的话难道也不记得了吗?”王蒙蒙申请法庭当庭播放王翰之前的有罪供述,其语音聊天记录由赖烽、赖勇当场进行翻译,要求王翰对翻译的内容当庭予以解释。面对自己说过的话,王翰开始慌乱,其辩解前言不搭后语,已经不能自圆其说,急得头上开始冒汗。
“微信群不是‘赌博网站’,即使建立赌博微信群自己坐庄也不构成开设赌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才构成开设赌场罪;至于帮他人在‘赌博网站’开设账户,并不能证实王翰就是‘赌博网站’的代理。”王翰的辩护人针对法律解释提出辩护意见。
“司法解释中网上开设赌场是指利用互联网、通讯终端从事赌博的行为,其中明确列举了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接受投注等4种行为属于网上开设赌场。赌博微信群虽不是赌博网站,但是将微信群解释为赌场未超出公众对‘赌场’一词的理解。微信群是新型网络空间,将网络空间中能用于组织赌博的场所认定为赌场,没有超出刑法条文本身的含义,更不违反罪行法定原则。因此王翰通过建立赌博微信群并坐庄盈利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网上开设赌场。”王蒙蒙早有准备,从容作答。
王蒙蒙继续指出,王翰帮助其他微信群群主在赌博网站开设账户,该账户在王翰的账户之下,王翰从这些微信群中抽成的行为完全符合司法解释对赌博网站代理的解释,即“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设置有下级账号的,应当认定其为赌博网站的代理”。无论王翰如何辩解,也无法否认聂某的账户是其账号下级账号的事实。
最终,平原县法院以被告人王翰、肖毅、赖烽、赖勇犯开设赌场罪,判处王翰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40万元;判处肖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赖烽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6万元;判处赖勇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6万元。4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郭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