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热词背后的法治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成就巡礼之二
这是新中国法治进程中激动人心的一刻,它连接过去、指向未来——
2020年5月28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场顿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终得实现,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由此诞生。
如果要评选今年的法治热词,“民法典”可谓当之无愧。从审议、出台到即将实施,民法典的每一步都牵动着无数国人的心。宣示权利、明确义务、保障自由、确立准绳,“从摇篮到坟墓”,民法典呵护着每一位公民。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民法典出台伊始,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为百姓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归谁所有?毕业租房烦心事不断,如何避“坑”?情侣分手后,“补偿协议”有效吗?离婚后“被负债”,如何维权?这些百姓身边事,都能在民法典里找到答案。
“老百姓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与民法密切相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指出。7编、1260条、超10万字,民法典堪称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保护民事权利这一主线,民法典切实做到“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总则编做好民事权利制度的顶层设计,强化对民事权利的保护;物权编明确物的归属,确立平等保护原则;合同编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契约自由;人格权编明确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以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为目标,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权利和财产继承权利;侵权责任编完善民事权利受侵害情况下的救济渠道和规则,从而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体系。
聚万众智慧,成伟大法典。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公开征求意见,共有42.5万人提出102万条意见建议,3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多次举办意见征询会、座谈会。这场全国火热的大讨论,让民法典汇聚了14亿人的最大公约数。
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法律能够确立交易规则、保障契约自由、维护交易成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
“民法典对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和合同制度作出系统规定,为市场经济运转设立了市场准入、财产权属与利用、市场交易规则等,使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法。”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表示。
民事主体制度中的法人制度、代理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提供了基本准入资格和民事商事行为规范;调整所有权及相关权利关系的物权制度,为公有制的实现、为保护和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安排;调整各类交易关系的合同制度、担保制度,为各类民事主体自由参与市场交易、实现经济利益提供了基本行为准则;调整各类侵权诉求关系的侵权责任制度,则是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这一系列基本民事法律制度,都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可或缺的规范和规则。
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企业家座谈时强调,要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民法典,恰恰就是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根基。
明确营利法人的商主体地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完善担保物权制度,明确禁止高利放贷,保护技术成果、促进技术创新……申卫星认为,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成熟,将通过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激发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无限创造力。
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法律基石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我们党先后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编纂民法典大幕由此开启。
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长期以来,一部部民事立法的出台,为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提供了基本遵循。但是,这些单行法律彼此难免存在相互重复、矛盾甚至“打架”的地方。
作为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系统化检验和升级了我国民事法律体系,民事法律的体系性和科学性有了极大飞跃。
“法与时转则治。”纵观世界近现代史,一部适合国情的民法典,对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发挥出巨大的法治推动力。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表示,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19世纪风车水磨时代的民法典代表,1900年《德国民法典》是20世纪工业社会的民法典代表,而我国的民法典则成为21世纪互联网时代的民法典代表之作。
未成年人高额网络打赏、大数据“杀熟”、网络“软暴力”频出、网络游戏装备被盗……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治理刻不容缓。民法典强化对人格权的保护、有效规范网络交易、保障个人的信息权利、丰富权利公示方法、预防网络侵权行为,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筑起法律基石。
高空抛物重伤路人、高铁“霸座”无视公德、见义勇为反被追责、找人代孕人财两空……面对社会治理中的失范现象,民法典确立公共空间行为规范、厘清各方责任、弘扬社会正气,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和谐有序的社会生活赋予了法律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袭来,各地的防控实践给民法典提出了新课题。民法典对与疫情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作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更加有章可循。
近日,上海市崇明区民法典宣讲团走进乡镇村居,为乡亲们送来一份份民法典普法“大餐”。随着广泛宣传,民法典的原则和精神正飞入寻常百姓家。
从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到市井坊间、寻常巷陌,民法典激荡起的法治涟漪,正在并将长久影响中国人的生活。
(光明日报记者 靳昊 刘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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