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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带病上路”事故频发

来源:检察日报
2020-10-24 16:56:14

大货车“带病上路”事故频发

浙江义乌:检察建议督促超载大货车专项整治

  检察日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赖栩栩 陆筱靓)“收到检察院5条宝贵的建议后,我们联合多部门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大货车超载‘野蛮拉货’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近日,浙江省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向义乌市检察院反馈说。

  今年1月5日凌晨5点左右,方某像往常一样在家门口的村间小道散步。当他走到义乌市佛堂大道倍磊村地段时,被师某驾驶的超载大货车碰撞并碾轧致死,师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此时,冯某驾驶运货车途经事故路段,因车辆超载刹车不及时再次碾轧方某,冯某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经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师某承担全部责任。5月22日,义乌市检察院以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

  这起交通肇事案件的案情并不复杂,却让该院佛堂检察室主任夏大伟和第四检察部干警陈瑾眉头紧锁,因为他们在梳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件时发现,因车辆超载导致严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件不在少数,汽车在行驶中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轮胎负荷过重,车辆更加难以控制,易引发爆胎、偏驶、翻车等事故,货车超载上路带来的安全隐患显而易见。在师某案中,冯某驾驶车辆核定载重26吨,实际载重97余吨,超载率达273%,而师某驾驶车辆核定载重不到1.5吨,实际载重却高达21吨,超载率高达1300%。冯某因超载被行政拘留14日,由于碾轧方某尸体,自愿赔偿方某家属6万元。

  为了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该院检察官对超载大货车问题进行了调研。调查发现,今年以来,该市载货大货车交通肇事案件共25起,存在超载问题的16起,超载比例高达64%。在16起超载大货车交通肇事案中,平均超载率超过200%,即实际载重为核定载重的3倍多。“大货车超载现象形势极为严峻,大货车‘野蛮拉货’‘带病上路’、货车司机不文明行车、货运行业乱象丛生、监管机制碎片化等多方面不规范问题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平安建设,亟待标本兼治。”义乌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此,该院向义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发送检察建议,提出强化违规超载打击力度、开展货运行业整治等五方面的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随即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截至9月底,累计查处超限超载大货车503辆,罚款40.94万元,卸载24142.55吨,扣分2904分。与此同时,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2014人次,排查各类重点车辆1901辆,注销不合规营运危货车辆63辆。该市安委办组织全市74家运输企业,召开安全管理专题会议,督促企业落实监管责任,同时,明确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局负责称重、开具卸载单,共同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形成治超管控常态化机制。

责任编辑: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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