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11月15日起海口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
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11月15日起海口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限行管理。通告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其中,执行紧急任务的应急救援车辆和加油站油品保障运输车辆通行不受限。因生产、生活等需要在限行时间、道路上通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向交警部门申报、审批后通行。
(一)限行范围
城区: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
高速公路:海口市境内高速路段:G98东线30.5KM(含S81中5KM)、G98绕城30.5KM(含S82中5KM)、海文33.2KM、海屯19KM高速海口段。
(二)限行时间
城区范围:周一至周日上午6:00至晚上9:00限制通行。
高速路段:周一至周日00:00至6:00限制通行。
(三)禁行范围
以下路段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1.滨江路全路段。
2.海秀快速路全路段。
3.长天路全路段。
4.国兴大道全路段。
(总台央视记者 毛鑫 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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