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据云南网报道,为减少因大型车辆右转视线盲区引发的交通事故,最近一段时间,云南昆明交警陆续在主城区一些路口施划警示区域。下一步,昆明交警还将逐步在城区具备条件的路口进行“右转弯盲区警示带”的施划。
由于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在转弯过程中,前后轮的行驶轨迹并不一致,存在一定“内轮差”,导致驾驶员可能会产生视线盲区,无法准确掌握盲区内的相关路况信息。此时,一旦有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这一盲区,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可见,昆明交警专门施划相应的“右转弯盲区警示带”,具有较强的现实合理性和针对性,也确实具有普遍推广的价值。
其实,近年来,不少地方都采取过类似施划“右转弯盲区警示带”的措施,但距离全国的推广、复制,恐怕还有一些有待完善和规范的地方。
比如,作为一种“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右转弯盲区警示带”事实上仍处于一种并不规范的状态,仍然并非法定且具有强制力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尚没有纳入这方面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这样一来,各地是否施划“右转弯盲区警示带”,其实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往往是地方上说了算。
再如,因为并非强制性国家标准,若相关车辆并不严格遵守甚至完全无视“右转盲区警示”,交管部门也无太多处罚办法,换句话说,“右转盲区警示带”缺乏相应的配套罚则。正如昆明交警指出的,“右转弯盲区警示带”的施划仅是对行人及车辆的一种提示。
而此前施划此类警示标志的其他地方交警部门同样表示,不遵守提醒标志,交管部门不进行处罚。“只提醒,不处罚”,或许难以最大程度保证其应有的效果和意义。
正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在尝鲜、创新的基础上,认真调研“右转弯盲区警示带”的必要性和作用发挥,为完善其设置、施划多做工作。这关乎每一个交通出行主体的安全,关乎整体的交通秩序和效率,也关乎诸多人的生命。相应的付出和努力,重要且必要。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