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讯(记者张楠)昨天,“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正式运行,要求自今年11月1日起,进口冷藏冷冻畜禽水产品均需纳入“北京冷链追溯平台”;未按照“北京冷链”管理要求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的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
为确保进口冷藏冷冻畜禽水产品全部入驻“北京冷链追溯平台”,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进口和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各类经营主体进行重点约谈,对进口冷链食品赋码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还制发了《关于“北京冷链”应用的告知书——致东城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追溯平台使用的要求详细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企业将包含详细产品追溯信息的电子追溯码,贴在货架旁,供消费者扫码查验。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近日专门下发《关于推广使用“北京冷链追溯平台”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自11月1日起,所有环节(含食品生产、流通、市场、餐饮)经营进口冷藏冷冻畜禽水产品,均应纳入“北京冷链”;不具备条件的库存产品,应暂时停止经营,待补充完善手续后恢复经营。各经营企业负责将本企业内自营、联营、引厂进店等各种经营模式的进口冷藏冷冻畜禽水产品纳入“北京冷链”。进口分装的冷藏冷冻畜禽水产品,凡标签中原产地标识为进口的,应纳入“北京冷链”。
朝阳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照“北京冷链”管理要求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的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责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立即下架,不得销售、不得使用,待完善追溯信息后,方可恢复正常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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