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文物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展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是革命文化的物质载体,是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深厚滋养,也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力量源泉。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近日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共计15个片区,涉及20个省110个市645个县。
目前我国革命文物保存保护状况如何?名单公布后,如何围绕这15个片区统筹推进革命文物的整体规划、连片保护和展示利用?如何把革命文物专项保护资金用在刀刃上?这些问题受到业界和社会广泛关注。
确定15个片区为保护利用“主战场”
据统计,全国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近3.5万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00万余件/套,革命博物馆800余家。
3月19日,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对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意见》印发以来,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立即见诸行动。国家文物局基本摸清了全国革命文物家底,举办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研修班,编制了《长征文化线路保护总体规划》,还出台了《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2019)》。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举办了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制定了《新时代军史场馆体系建设规划》。
《意见》公布后,各地积极跟进,抓紧落实。安徽、河北、吉林、宁夏、海南、浙江等省区印发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实施方案;江西、安徽、福建、重庆等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增设革命文物处;广东省设立了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专项资金,预计在2018年至2022年5年时间投入15亿元用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安徽省设立了2亿元的革命老区红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
“此次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片区分县名单,是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第一步。公布名单以后,我们将以15个片区为‘主战场’来统筹推进革命文物的整体规划、连片保护和统筹展示。”顾玉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