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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大学”,蹚出高水平办学新路
当前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由点扩大及面,标志着改革重心由“层次”提升转向“类型”内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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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职业教育“提质扩容”
近日,教育部、江西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在江西南昌举行。这标志着继东部山东、西部甘肃之后,第三个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在中部地区落地。
原标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杂费 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预收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杂费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学校不得强制或暗示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学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以及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
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预收
学校收费政策有变化的,应在招生简章发布前向社会公示。鼓励各地探索实行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各地要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不得因学费标准调整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当前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由点扩大及面,标志着改革重心由“层次”提升转向“类型”内功建设。
近日,教育部、江西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在江西南昌举行。这标志着继东部山东、西部甘肃之后,第三个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在中部地区落地。
开学伊始,江西省南昌市洪都中学一份“22条班规”在网上引发热议。舆情发酵后,洪都中学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班规确实“过分了”,已责令相关教师进行整改,不符合教育理念的班规要删除。
据媒体报道,近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并附有33名未联系到的拟作退学处理的博士生名单。公示显示,这些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时间在2005年至2008年,均属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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