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在总则部分增加了第八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条款,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入法,体现了中央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新要求,总结了近年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有益经验,为未来稳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从其作为总则条款的地位出发也将对工会法其他制度的理解和适用产生影响。中工网特邀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为您深度解读《工会法》修改之五:增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条款,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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