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秋国庆假期,无数网友为蓝天、白云、雪山、草地中的四川金川姑娘拉姆掬下一捧泪——9月14日,拉姆在网络直播中被前夫浇上汽油后焚烧。9月30日,受尽痛苦和折磨的拉姆不治身亡。
网友们在痛悼这位美丽自强的女子的同时,也在追问:她为什么没能免遭厄运?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
在遭遇厄运前,拉姆遭遇多次家暴,她也经历了结婚、离婚、复婚、离婚等一系列风波。正如不少家暴受害者遭遇的一样,再次离婚后,她的前夫采取跪下磕头、威胁杀死孩子等极端行为逼迫她复婚。
拉姆和她的家人抗争过,也报过警。
但在媒体报道中,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是:办案民警到现场,看到两家在吵架,抢夺孩子,认为这属于家庭纠纷。这位民警说:“能看出来,拉姆一家是弱势的一方,一个女孩子,父亲身体也不好,我们还是会愿意多站在她这边,警告男方不要太过分,别动手,但是在此之外,其实能做的也很少,清官难断家务事。”
就这样,能拯救拉姆于暴力的机会眼睁睁错失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拉姆求助的声音,在警方认为的“家务事”中被湮没了。
家暴是个沉重的话题。很多时候,家暴受害者的声音没被打捞上来。
时至今日,越来越多的人已认识到,家暴已不是单纯的家庭暴力,而是以家庭名义掩盖的暴力犯罪行径。
越来越多的事例也证明,家暴不被及时阻止,任由其发展下去,就是暴力犯罪。
就在不久前,河南一女子被前夫拽上车后杀害,最终遗体在黄河中被发现。而在此前,该女子曾被前夫拉到高粱地强奸并殴打。女子和家人也曾到当地派出所报警被强奸,但警方当时并未对嫌疑人采取任何措施。
不管是这位河南女子,还是拉姆,她们的人生本可以按另一个“剧本”走下去——河南女子报过警,可惜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拉姆遭遇前夫的家暴已持续经年,她本人也发出了明确的求救信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她们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悲剧本可以避免。
不可否认,在现实社会中,存在个别极端反社会人格者。这种人进入婚姻,带给另一半的可能是终生的噩梦。
面对这种人,执法部门一旦“和稀泥”,只会让施暴者更加猖狂、更加肆无忌惮。
从两起事件可以看出,在执法部门介入但并未采取强力措施后,施暴者一步步加重暴行,直至夺去受害者的生命。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家暴是家丑,不可外扬,不到万不得已当事人不会向警方或司法机关求助。而到了执法机关,一句“清官难断家务事”,很有可能葬送求助者最后的希冀和生机。
其实,反家庭暴力法就明确昭示:家庭暴力不只是一个家庭问题,它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当施暴者以暴力殴打的形式侵犯家庭成员或是前家庭成员时,性质早已变成了暴力伤害,公权力必须及时介入,为受害者提供足够强大的保护。
对于那些向家庭内弱者挥拳的人,如果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介入更及时、到位,拉姆们的悲剧或许可以避免。
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法已出台数年时间,如何让法律这柄达摩克里斯之剑,时刻悬在施暴者头上,让拉姆的悲剧不再重演,全社会都应该好好想想办法。
无论如何,这是法治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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