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相爱的男女高高兴兴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结果被告知:女方已结婚一、二、三、四、五次——是的,一只手差点没够用,并且这五次婚姻同时保持着“正常婚姻状态”。
刺不刺激?意不意外?
生活对这对男女开的这个“玩笑”实在有点大,惊喜肯定是没有了,但惊吓一定不小。
01
这一幕发生在2019年12月的一天,主人公是河南驻马店的尚女士及其交往了十几年的男友。
二人前往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登记处指出尚女士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间,与5名男子分别在山东邹城、河北定州、河北围场、安徽界首、江苏如东登记结婚,因此拒绝为尚女士办理结婚登记。
好在男友对尚女士足够信任,相信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但绝不是尚女士的问题。
尚女士从此踏上了艰难的证明“那个‘我’不是我”、撤销5次莫名其妙的婚姻的道路。
后面的“剧情”并不顺利——就像此前,不管是“被前科”“被吸毒”“被结婚”还是“证明这个人不是我”“我没做过”,纠错、扯皮的时间往往都是以“年”计算。当事人不仅面临种种工作生活不便、遭到无端指责,而且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尚女士的故事也是照着这个路子发展的——
分别到这5次婚姻男方的所在地查询、报案;
其中两次结婚登记经当地调查后被直接撤销;
对拒绝撤销的三地分别提起行政诉讼,历经数月,被判胜诉。
直到2020年11月16日,尚女士终于解除了5次“飞来”婚姻,跟正牌儿男友扯了结婚证。
02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婚姻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在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同时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证件和证明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这些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报道中提到的很关键的一点,在界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询当年“尚某某”与尹某某的登记照片,一致认定,照片上的“尚某某”并不是在场“维权”的尚女士。那么,十几年前,相关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对于“人证合一”是否尽到了审慎、充分的审查义务?
写到此,龚先生不禁想到,此前有媒体报道,有盲人因为不能签字办不了离婚登记、有不会写字的人跑了三次民政局都因无法准确签名而结婚登记未果——若婚姻登记部门都有这份较真劲儿,尚女士的5次结婚登记想必不会如此“顺利”。
03
无辜“被结婚”5次,更正的路何以如此艰难?
如果相关部门和人员还有所疑惑、委屈,不妨换个角度想想,此番事件中,谁才是那个无辜躺枪、“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人?
没丢过身份证、没欺骗任何人的感情和财产、没招惹过有关部门、没触犯过法律,甚至此前没踏进过婚姻登记机关半步,尚女士凭什么被折腾,被要求证明这证明那,一路维权、诉讼?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让无辜的人躺枪、不让躺枪的人付出巨大的维权、纠错成本和代价,同样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法律无疑是在用抽象的规则调整繁杂的生活,相关职能部门、司法部门更应该探寻的是立法的本意和初衷,而不能完全僵化地去适用法律。
此番事件绕不过去的一个问题是,就算被结婚,也不该被结婚5次吧,后面那4次登记实质上已经构成了“重婚”,为什么各地没有发现?
客观原因,可以归结为2004年、2005年,婚姻登记情况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甚至省内的、市内的联网都未实现。彼时,在山东结婚之后再去山西登记或者其他省份登记,都并非难事。
那么,今天,这个婚姻登记全国联网的工作做得如何了?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今年10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推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 全国联网互通和功能完善 ——真希望这事能快些落地。
04
在互联网、大数据无处不在的现实语境下,技术真的是壁垒吗?
龚先生很想友情提示一下,尚女士的问题是解决了,但此番事件还有不少疑问待解。
除了安徽界首那次“被结婚”疑似有人冒名骗婚之外,其他几次究竟是如何实现的?是有人合伙骗婚、一条龙骗婚,还是其他原因?尚女士的身份一再被冒用,其他人是否也可能面临类似情况而尚未发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还需要多久?大数据能否助力更多“被结婚”“重婚”被及时发现、纠正?事后的补救、纠错是一方面,源头上的拦截更为重要。
法治社会,任何一个安坐家中、遵纪守法的人都应该免于“被婚姻”“被法人”“被欠债”“被违法犯罪”……这才是人们期待的法治社会应有的样子。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