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贺州市工会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任斯瑶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到本人手上,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8月25日,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走进广西康宁纸业有限公司的法治讲座现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总工会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为农民工工友们详细讲解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政策。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在《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广西贺州市工会系统结合夏季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认真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贺州市工会系统将在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对拖欠工资者依法查处的同时,在全市工会系统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挥工会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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