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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撷英】发挥劳模效应 助推企业发展

——“首届劳模创业发展论坛”观点摘编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1-12-20 09:43

  【观点撷英】

  原标题:发挥劳模效应 助推企业发展(主题)

  ——“首届劳模创业发展论坛”观点摘编(副题)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学院主办的“首届劳模创业发展论坛”上,与会劳模代表和专家学者总结分析了劳模在创业、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遇到的问题和发挥的作用,为更好地在创业和企业发展中发挥劳模效应,助推企业创新发展建言献策。

  劳模群体蕴含着创业热情和创新潜能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校长吴万雄:创新驱动发展是未来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劳动模范作为产业工人队伍中的优秀代表,在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他们身上蕴含着巨大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潜能。劳模中有很多创业成功的典范,在服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乡村振兴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

  深圳市总工会原副主席王同信:劳模群体活跃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其创新创业紧扣产业升级主线,这种内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动力,不断驱动企业发展。将新时代的劳模理念、劳模精神、劳模价值观融入企业发展中,能够促进企业开拓发展新思路,更好地助力产业结构升级,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劳模精神与企业家精神相互促进

  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部副主任韩斌:劳模创新创业者需要具备两种品质:一是善于经营、注重管理;二是尊重劳动、勤奋实干。劳模创业时能够带头践行劳模精神,将劳模精神贯穿于企业创新发展实践中,支撑和发展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与企业家精神共同发展的效果,既实现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也促进了经济发展、组织创新与社会和谐三个方面达到统一。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纪雯雯:劳模精神与企业家精神都强调通过劳动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二者在企业经营发展中能够有机融合和转化。在实践层面,劳模创新创业具有一般企业所不具备的独特资源和品牌优势,能够帮助企业在经营和发展中找到突破口、开拓新思路。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汪鑫:劳模创新创业,其价值更多体现在把企业社会责任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机,更注重劳动者发展和社会进步。

  发挥劳模效应助推企业发展的优势与经验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北京丰顺工贸集团董事长安钟岩:企业家肩负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多重使命,更要切实发挥劳模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创业和企业运营过程中,要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工资、社保等福利的事项上,要充分沟通协商,加深企业和职工的互信。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令升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孟令升:近年来,我国服务行业发展迅速,吸纳大量劳动者就业,但大部分服务业劳动者受教育程度不高、人力资本水平较低,就业质量并不乐观。促进广大基层服务人员提高就业质量,首先要提升职业技能。将工匠精神植入基层服务人员的劳动理念中,打造“一专多能”的职业技能教育模式,能够助力劳动者通过一技之长提升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

  全国劳动模范、安徽谷优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潘苗苗: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走创新产品、科技赋能、转型升级之路。企业将“劳模创新工作室”作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平台,通过大量实验研发进行产品创新、实现转型升级,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依靠科技赋能实现企业良性运作。同时,利用 “劳模创新工作室联盟”平台,发挥创新创业过程中的“劳模效应”,为其开拓产品销路以及持续性产品宣传,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师王侃:企业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首先是要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劳模创业企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竞争力的源泉,有助于减少企业内部的非效率现象,使企业更好地应对市场风险,不断发展壮大。(高丽萍 任超群)

责任编辑: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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