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青/图 弓长/文
“公办民助”“名校办民校”“联合办学”……据近日《半月谈》报道,近年来,各类冠以名校招牌的合作办学遍地开花。然而一些所谓的名校合作办学往往有名无实,与名校教育资源毫不沾边,名校招牌甚至沦为地产商的“售楼招牌”。
引进优质资源、与名校合作办学,是一些教育资源相对落后地区提升教育水平的有效途径。但在合作办学过程中出现的“冠名办校”有名无实等现象,不仅催生了高收费、高价学区房的问题,也损害了名校的公信力。要想更好发挥合作办学的效应,不仅要在学校管理理念、教育资源共享互通等方面严格把关,而且应对公办学校参办民办学校的行为划出清晰的指导线,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如何惩处等。对一些地方和学校“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相关部门应该有所警惕,及时监管和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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