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新华社记者刘奕湛
重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诉讼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政法改革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共中央宣传部22日举行首场“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
优化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 强化办案责任
“为了解决原来人人都能办案,办案要层层报批,责任不清的问题,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说,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实行单独职务序列,分类管理,各司其职。
“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大大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沈亮介绍,人民法院全面推行法官员额制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从原有21万余名审判人员当中,严格遴选12.7万余名法官,同时为法官配备一定数量的辅助人员,让法官聚焦审判的核心事务,其他事务性工作交由辅助人员办理,各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责。
“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沈亮表示,一般案件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制法官直接定案并终身负责,同时发挥庭长、院长的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的监督管理,让办案和监督全程留痕、全程可溯,确保“放权不放任”。
建立健全执法司法权制约监督机制,政法机关积极探索。
以巡回检察为例,这是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重大创新。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监狱、看守所监督主要是依据设置的驻监、驻所检察室进行监督。驻监、驻所的人员比较固化,熟人社会、“因熟生懒”、不愿监督的问题时有发现。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杨春雷说,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这项工作,首先在各级检察院成立巡回检察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到监狱、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开展监督,发现纠正问题。从2019年开始,监狱巡回检察全面铺开,到去年年底,全国开展巡回检察总共有4000余次,发现监狱的问题3.2万余个,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等方式,纠正了2.6万余个。
据了解,为了防止执法司法活动不受干扰和影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健全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建立了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一律记录、定期通报、严肃追责。
“减证便民”行动 清理各类“证明事项”
办出境游手续要“证明你妈是你妈”,兑换破损钞票要证明“非被人为故意破坏”……
面对这些“奇葩证明”,是否曾经“跑断腿”“磨破嘴”?
从方便自己“要证明”,到方便群众“减证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组织清理各类“证明事项”13000多项。
不断完善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公安机关不断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出了一大批便民利企政策措施。
2014年以来,全国有1.3亿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3年的35.93%提高到2021年的46.7%,户口迁移政策普遍放开放宽,中西部地区除省会(首府)市外,基本实现了城镇落户零门槛。
“居住证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国共发放居住证超过1.3亿张,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安部副部长刘钊说,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项户口迁移和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申办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和“全国通办”全面落地。
此外,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先后推出了127项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措施,涉及车辆登记、驾驶证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以及互联网服务等方面。
提升办案质效 破解“立案难”“执行难”问题
目前,全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数已经由2012年的1300万余件增长到去年3300万余件。面对案件数量的大幅增长,如何提升办案质效?
沈亮介绍,经中央批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人民法院先后开展了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通过科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高效便捷的实现,法院的审判质效也大大提升。
“立案难”曾是影响司法公正的难点堵点,2015年,人民法院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大大降低了立案门槛。据初步统计,全国法院目前能够做到超过95.7%的案件当场立案,长期困扰群众的“立案难”问题已经解决。
2016年至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力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行动,针对执行工作查人找物难,建成了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了精准在线查人找物,完善联合惩戒体系,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限制高消费,倒逼其自动履行。
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 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公信力。
司法部副部长刘炤表示,司法部指导各地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将分散在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到政府统一行使,实现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一口对外”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优化了行政复议资源配置,畅通了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合理调配编制,增强了工作力量。目前,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其中,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职责集中。
同时,各地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普遍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出台了配套制度,统一了办案标准,优化了办案流程。
“通过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办案质量和效率也得到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公信力都明显增强。”刘炤说,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通过行政复议表达诉求、维护权益,2021年的案件数量比改革以前增长了22.3%。
各地按照“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应纠尽纠、应赔尽赔”的原则,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约70%案件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效果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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