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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波:鹤岗法院的“孙教授” 病魔面前的“硬汉子”
//www.workercn.cn2014-06-27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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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岗法院的“孙教授”

  第一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主审了黑龙江第一起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案件和鹤岗市第一起私分国有资产案件,办理了《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第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创造了鹤岗市两级法院多项第一的孙波,在鹤岗法院有一个雅号——“孙教授”。

  孙波撰写的判决书和审理报告,经常是同事学习的范本。遇到疑难问题或大案要案,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孙波。在工农区法院刑庭书记员王玥丹看来,孙波简直就是“活字典”:“我每月做司法统计报表,一项内容是罪名归类。与孙波一个办公室以后,无论是什么罪名,只要问他,他都能准确地说出这个罪名是刑法中的第几条,我拿着书考了他几个非常生僻的罪名,他全都答对了。”

  “没事就捧着书看”,是同事们对孙波最深的印象。在他家里,茶几上、沙发上都是一摞摞的法学理论书籍。住院期间,他在病床上研读完了刑法修正案等新法规。

  2010年,鹤岗市检察院在研究一起案件时,检察长发现一篇来自法院的材料水平很高,打听到撰写者是孙波,惜才心切,决意要把孙波调过来,可孙波却做出了让大家都意外的选择:留在法院。

  “多少人羡慕你有这个机会,你却放弃了。”“我不愿意离开,每办完一起案件,我就有一种成就感,感觉活得有价值!”面对妻子的责怪,孙波解释道。

  作为煤城法官,孙波十分注重煤矿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研究,经常深入矿山进行调研,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2006年,他到北京参加全国人大、最高法院等联合召开的专题研讨会,在随后出台的《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中,他的建议被吸纳其中。

  病魔面前的“硬汉子”

  2011年春节,孙波持续发烧,不停地流鼻涕,每次上审委会汇报案件时,他都是边汇报边擦鼻涕。

  妻子劝他到医院检查一下,他总说,没事,就是个感冒。妻子只好找工农区法院院长李艳秋帮忙劝劝他。

  即便是在李艳秋的劝说下,孙波还是拖到了“五一”假期才去医院,检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双肾衰竭!半年内,孙波做了9次大小手术,两次换肾手术均告失败,体重从180斤锐减到120多斤。

  出院后,孙波靠每周三次透析维持着生命,院里让他在家好好养病。可他硬要上班,还要求审案。经不住孙波的软磨硬泡,院里给他安排了一些相对轻松的工作。没想到,他又找到院长,“最好再分给我一些疑难案件,这样对我来说有挑战”。为了不影响工作,他要求医生把每次透析的时间安排在晚上。

  2013年初,他开庭审理了鞠海波等9人犯罪团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此案涉及外地农民工70余人,光卷宗就有十六七本。开庭前,孙波做了充分准备:“一定要给农民工兄弟一个交代!”

  考虑到被害人、被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家属均在外地的情况,他强忍着透析后身体的极度虚弱,从上午9点开庭一直工作到晚上8点多,一天成功审结。庭审结束,70多位农民工兄弟的眼睛湿润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而硬撑着开完庭的孙波,身上的法袍却被汗水湿透了。

  “你不要命了,就是好人也受不了啊。”妻子心疼。他却笑着说:“不知道我还能活多久,但无论怎样,我还是要办好今天的案件!”(本报记者 朱伟华 本报特约记者 张士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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