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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台上的“公平尺”
孙波的清廉办案,在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出了名。2009年,发生了震惊全国的“白玉库雇凶杀人”案件,孙波担任案件的主审法官。由于被告人白某多次通过各种关系找到孙波询问案情,被害人的妻子担心白某贿赂法官,使其不能秉公办案,她怀着忐忑的心情找到了孙波。孙波的一番话顿时打消了她的顾虑,“请你放心,领导把案子交给我是对我的信任,我一定依法办案。”开庭后的第三天,此案就进行了公开宣判,宣判结果得到了良好社会反响。
孙波生病重返岗位后,主动申请审理“鞠某等9人犯罪团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这是鹤岗首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案件。此案涉及外地农民工70余人,光卷宗就有十六七本。接到任务后,孙波不顾身体疲劳昼夜阅卷。开庭前,孙波做好了充分准备,并对坐在身旁的审判员张建新说,“我一定要给农民工兄弟一个交代。”开庭一段时间后,孙波身体感到不适,豆大的汗珠打湿了法袍,他用手撑着审判台,强忍着透析后极度虚弱的身体,从上午9点开庭一直工作到晚上8点多,坚持10多个小时,成功审结了这起案件。庭审结束了,70多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农民工代表喜极而泣,“他真是为我们农民工办实事的好法官啊!”
从事审判工作20年来,孙波先后参与审理刑事案件1890余起,在他主审的430起案件中,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没有一起被改判和上访缠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高达98%。
生活中的“热心肠”
在鹤岗采访孙波期间,记者常听到他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这样评价,“孙波不仅是一位好法官,更是一个热心肠。”
孙波的同事申立红至今难忘一个场景。多年前的一天,申立红到孙波办公室送材料,一进屋,看见他正拿着100元钱往当事人兜里塞。申立红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孙波再三叮嘱申立红,“申姐,这是我审理案件中的被害人,家里相当困难,连米、菜都买不起了,就送给他一点钱,这事你见谁也别说,我给的又不多。”可是有谁能想到,当时孙波每个月工资只有200多元。
孙波生病后,面对近百万元的两次换肾手术治疗费,他的妻子刘桂华借遍了所有的亲戚朋友,如今还有50多万元外债。但即便身处这样困境,他还是尽量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孙波住院期间,看到同病房的老大爷子女工作忙身边没人照顾,就特意叮嘱妻子每天中午给老人多带一份饭菜;初中同学梁旭多年前在深圳打工生病成了植物人,孙波每年过年都去看望他,为同学捐钱捐物,即便在自己病重期间也从没间断过。
采访期间,孙波的妻子从他厚厚的荣誉证书里无意间发现这样一封来信。这是孙波资助的一名小学生马思琪写给他的,信中有这样一句话:“孙叔叔,知道是您资助了我,心中有说不出的感谢,是您改变了我的生活,我会永远记住您!”朴实的语言,道出了孩子对孙波的感激。
“孙波做的好事太多了,可他从来都不说,也不让我知道。”妻子刘桂华说。
多年来,孙波在自己的家庭生活并不宽裕的情况下,多次资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失足未成年人,这些青少年都感激地称他为“法官叔叔”。
孙波曾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称号,近日,中宣部决定授予孙波“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本报记者 倪伟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