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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挺身 一路担当
——记潜江市浩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林华
“把女老师放了吧。我跟你熟,我来跟你谈。”10日,面对劫持人质的凶徒,一位乡镇干部挺身上前,替换困境中的女教师秦开美,把巨大的危险揽在身上。(见本报6月11日、12日一版)
他就是潜江市浩口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林华。16日上午,潜江市人民礼堂,“秦开美王林华事迹报告会”上,发言台上的王林华语气平静:“我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一名平凡的基层干部,我只是在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
近日,记者踏访王林华工作过的潜江市龙湾镇、浩口镇,追寻他的履职足迹,发现守土有责、勇于担当、心系群众,是他一以贯之的信条;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并非偶然,而是他作为优秀共产党员的必然选择。
“其身正,不令而行”
走进浩口镇委办公楼,一楼台阶上几个大字特别显眼:“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身为纪检干部,“正”,是大家对王林华的公认。
在乡镇,熟人社会的特征明显,坚持原则,有时很难很难,非有责任与担当而不能为。
浩口镇城管所所长雷洪彪介绍,王林华分管城建工作时,镇土地管理所一名副所长的亲属在路边开了个饭馆,希望在门前花坛上开个口,以方便自家生意。
王林华严词拒绝:“你是干部,更不应该带头破坏规划啊。”
最终饭馆门前的叉口没开成。“要是换了别人,开个口算什么?”雷洪彪记忆深刻,“王林华坚持原则,一是一二是二。”
有了这个先例,让不少有相似想法的沿街居民都打消了念头。
有一个案子让浩口镇纪检干事邬凌云印象深刻。
一位村支书的哥哥购买一块宅基地,本该1万元的价格,村里却决定只要2000元。
接到群众举报后,王林华正准备找村支书谈话,不料这时村支书突然遭遇车祸,在家养伤。王林华得知此事,多次上门看望,等到支书伤好,他又上门给支书做工作。
不久后,村委会再次研究此事,村支书主动提出,让兄长再交8000元,补齐宅基地的钱。
事后有人询问原因,村支书说,是王林华的一身正直、真诚感动了他。
去年12月28日,浩口镇同心村村委会副主任徐某私自以低价与村民周某签订集体土地承包合同,承包金123648元。拿到钱后,徐某将其中的73648元装入了自己腰包,躲到在外地当公安干警的女婿处,玩起了失踪,以逃避追究。
得知这一情况,王林华找到市纪委,通过公安机关联系到徐某的女婿,让其做通岳父思想工作。最后,在亲人劝说下徐某归案,现已被镇纪委移交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