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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西清:刚还清债又摔伤瘫痪 最大心愿是帮养女上户口
//www.workercn.cn2014-06-11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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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女儿户口

  是他现在最大心愿

  现在,最让陈西清发愁的,是辉辉的户口问题。“从孩子进家门那天起,我就想给她办户口,但是因为我不符合收养条件,一直都没法办下来。”

  陈西清说,因为孩子不是从福利院领养的,又找不到亲生父母,孩子的亲子证明、出生证明、收养证明,都办不出来,没有这些,根本办不了户口。

  没户口的麻烦,很快显现了出来,“现在能够上学,还是学校通融的结果,每学期还要多交一笔教育附加费,但没有正式学籍。”

  孩子马上就要上初中了,没户口根本上不了。再说,以后成年了,找工作、结婚,可是一个大问题。

  他曾多次到捡到女儿的地方打听,但一直未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

  昨天采访的时候,我们见到了辉辉。这个乖巧的女孩坐在家门口的小石凳上看书,面目清秀,有些瘦弱。

  自己瘫痪后,陈西清提出把辉辉送到福利院。不过,孩子不愿意。

  “辉辉,把你送人好不好啊?”虽然是一句父女间的玩笑,但辉辉明显当真了,眼圈一红,眼泪就一颗颗地落到了地上。

  “我不想离开爸爸,以后我可以照顾他。”辉辉用手背擦干眼泪,像个小大人似的说。

  部门回应

  兰溪市民政局:

  单身男性收养女儿,年龄必须相差40岁

  昨天,记者联系了兰溪市民政局和社会福利院,帮辉辉咨询上户口的事。

  兰溪市民政局行政审批科科长纪利群表示,违规领养小孩的事,在农村比较普遍。对于辉辉的事,他们也有所了解。按照法律规定,无配偶男性收养女儿,为了防止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两者年龄必须相差40岁以上。

  陈西清收养女儿时只有35岁,明显不符合规定,因此办不出领养证,也无法给孩子上户口。

  按照规定,陈西清捡到孩子的时候,应该将孩子送交到当地民政部门指定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兰溪市社会福利院:

  可以将孩子落户到亲友家

  父女俩一起生活了十几年,有了感情,硬生生将他们分开,无论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记者了解到,2013年,国家相关部门曾联合发布过一个规范弃婴管理的通知:

  收留人有收养意愿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若收留人坚持自行抚养又符合家庭寄养条件的,当地儿童福利机构可与其签订家庭寄养协议。

  那么,陈西清是否符合这个条件呢?

  兰溪市社会福利院院长张娟说,“以目前陈西清的经济能力、身体条件等情况来看,将孩子户口落到福利院后,再申请家庭寄养,办下来的可能性也不大。”

  不过,办法也不是没有。

  记者打听到,如果陈西清有亲戚朋友,愿意领养这个孩子,经过评估又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落到亲友的家庭。不过孩子的年龄不能超过14周岁,所以要抓紧。

  “当然做这些决定,必须问问孩子本人的意见。”张娟表示,他们会尽快派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兼顾人情,帮陈西清父女解决这户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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