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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4月到2011年的12年里,每次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他得到的都是诸如“罪犯没有抓到”、“没有规定”、“时间太久了”等类似的回复。
关于孟荣国的这些说法,现任兴仁县法制办的主任回应说“这只是一面之词”。
依照2011年9月16日公安局刑侦大队的证明,兴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于同年11月22日作出《关于追认谢远凤同志为“见义勇为”分子的决定》。次年11月7日,兴仁县人民政府下发《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追认并授予谢远凤同志“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决定》。
7天后,孟荣国终于拿到写着“追授谢远凤同志为一九九九年‘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荣誉证书,但他并不开心,因为政府补偿抚恤金只有3510元。
在过去的13年中,他已经愈发苍老,头发几乎全白,在国土资源局工作时上山踩滑摔到腰部落下的残疾也愈发严重,每年妻子祭日上坟的时候他都要请人清理坟头的杂草,因为他已经不能长时间地弯腰。
一个人带着女儿的日子并不容易,每天天没亮就要上班,晚上很晚才能回家,女儿被寄放在妹妹家,偶尔有空却一直到处上访、汇报情况。小静说她“理解父亲这么多年来的坚持”,但她仍然“最怕下雨天”,因为那意味着别人家父母都会来接孩子,而她“多半是自己回家”。
小静考上大学的那一年,孟荣国在送给女儿的电脑上贴了一条写着“兴仁县城北办事处赠”的纸条,那是他自己打印的纸条,却哄骗女儿说那是国家资助,而这么做只是为了“让女儿觉得国家没有抛弃她”。
10多年过去,家还在市荷路55号,他的两位哥哥相继去世,当年的“张二金店”老板张云华回到老家,邻居们大都迁走,女儿小静也已经大学毕业。
争议并未随着荣誉证书的颁发而终止。两年来,孟荣国和兴仁县政府还在互相指斥、争辩着。抚恤金究竟应该是3510元还是孟荣国提出的58万元、谢远凤死时遥控器落在哪里、为何12年后才提出书面申请、究竟有没有威逼张云华索要赔偿、签字等种种细节,孟荣国与相关部门意见不同。
不久前媒体报道此事。10月24日,县政府网站公布了一份说明,认为谢远凤“不存在见义勇为情节”,考虑撤销称号。次日,这份说明却在网上被屏蔽。
“我们考虑到政府形象,也考虑到政府在此事上决策程序亦存在一些关键性问题,就不愿事情再闹下去。”法制办主任解释屏蔽网页这件事。
而这个“决策程序上的关键性问题”,指的是2011年9月16日,当孟荣国拿着申请找到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时候,刑侦大队的同志“出于同情和怜悯”,便以刑侦大队的名义“根据孟荣国的需求出具了谢远凤在案发时有制止犯罪被打死的情况证明”。
“这是不合法的。”法制办主任说,“我们考虑撤销这个称号也是没有问题的。”
“他们撤销不撤销我不管了!”孟荣国激动地表示,然后久久沉默,深深地叹气,声音因为声带的病显得生硬兀然,“我觉得自己就像《英雄儿女》里的王成。压力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