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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铁人”王宝胜
//www.workercn.cn2014-10-28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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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面孔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不幸的是,这句话在王宝胜身上成了真。

  1998年3月,也就是在他经历肺癌手术后的第10个月,王宝胜又躺在了东丰县医院的手术台上,原因是:转移性脑癌。这回,他得冒着可能变成痴呆的危险,再次做脑癌手术……

  手术的医生也许不知,眼前这个人,在东丰县是以“脸黑”、“硬气”和“公道”出了名的。

  1997年,王宝胜任东丰法院城郊法庭庭长,家乡三合乡正好在城郊法庭的辖区内,为此,他给亲属们打了“预防针”,希望他们能够懂法、知法、守法,不做违法的事,不准找他走后门。他家的一名亲属因一起合同案件在城郊法庭立案,想通过案件多得一部分钱,便找到王宝胜,让他照顾照顾。王宝胜对那名亲属说:“法律是公正的,必须一切依法办,有理就能胜诉,无理到哪也是败诉。”这名亲属听他说完,就一声不响地走开了。经过这件事后,他的亲属再没有人找他说情。

  王宝胜承办过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告的哥哥与他曾是在三合派出所工作时的同事,两人关系特别好,认为这点事王宝胜肯定能帮忙,就找他说情。结果,王宝胜说:“我们执法者不能合伙欺负老百姓,如果那样做,也太不仗义了。”当场给回绝了。

  王宝胜的“硬气”也是出了名的。2007年11月,他受理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被告是哥俩,其中哥哥是靠替人讨债发迹的。对于这样一个被告,他坚决面对,以正压邪。庭审中,这名被告将笔录团了团扔在地上,王宝胜拍案而起,厉声说:“你知道这是蔑视法律吗?知道这样做会带来什么后果吗?”结果,被告低下了头,做出了还款承诺。

  王宝胜的公道更是出了名的。2000年,王宝胜承办了原告王某诉被告某钢铁厂工伤损害赔偿重审一案。他对此案非常重视,迅速投入工作,连续四周工作到深夜,周六也不休息,通过仔细阅读卷宗和调查取证,终于在受案后第34天将案件审结,对这起历时近4年的案件在短时间内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当事人接到判决后热泪盈眶,送来了锦旗,上书“冤案三年半,一朝见青天”。

  2005年,王宝胜在承办原告宋某诉被告白某财产权纠纷一案时,发现此案中的原告系被告的儿子。鉴于案情的特殊性,在受理案件后,他和干警去被告处,看到被告是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行动十分不便,当即决定在被告家里开庭,最终使案件得到公平处理,在当地被传为佳话。

  王宝胜在法院工作30年,共审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当事人上访申诉反映他办案不公。王宝胜就是这样,以铁一般的面孔捍卫着真理,捍卫着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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