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
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大背景下,很多农民工都有过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同城不同享,甚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遭遇。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坚决有效地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
(一)抓基本,维护好劳动经济权益。一是搞好就业指导服务。向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努力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创业。二是加强劳动合同监督。指导督促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指导帮助农民工准确签订劳动合同,帮助农民工协调解决劳动合同纠纷。三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监督企业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四是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维权行动,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
(二)保托底,维护好社会保障权益。一是协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积极运用党和政府赋予工会的资源与手段,协调有关部门将更多农民工纳入城市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帮助他们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是切实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三是推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有关部门联合对农民工所在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利。
(三)创和谐,维护好民主政治权益。一是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督促企业增加农民工职工代表比例,鼓励支持农民工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二是保障享有平等政治权利。督促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入党、入团、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方面与城镇职工享有同工同权。监督基层地方党委在组织换届选举或决定涉及农民工权益的重大事务时,确保农民工通过适当方式行使民主权利。三是畅通农民工民主监督渠道。加强农民工职工代表培训,组织农民工参加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改革听证,对企业改革重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四)提层次,维护好精神文化权益。一是思想教育要“深”。 各级工会要准确把握当代农民工新变化、新趋势,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服务,帮助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二是人文关怀要“真”。真心实意、真情实感地与农民工沟通交流,督促企业建立农民工心理咨询工作室,广泛宣传农民工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关心、尊重、爱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三是文化服务要“活”。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切实满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陈润儿 作者系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