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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鼓励让座不能靠法规强制
//www.workercn.cn2013-10-08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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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华社消息,广西南宁市法制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南宁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指出,如果乘客拒绝给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让座,驾驶员和乘务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

    也就是说,如果南宁市的公交乘客拒绝给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让座,将会被赶下汽车。其实,让不让座本是道德问题,不该上升到法律高度。道德和法律不能混为一谈,本来就是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如果真较起法律的真,南宁市的这条新规从法理上也难说通。因为乘客一旦上车购票,不论采取投币还是刷卡,不论是否所要票据,其与公交方的客运合同关系就已经产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交公司作为承运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将乘客运达目的地,并保障其在途中的安全,不得擅自变更运输路线。除非乘客所作所为威胁乘车安全,否则司机无权单方面解除客运合同关系。乘客拒不让座,只能苛责其道德问题,但如果强制赶人下车,就有违反客运合同之嫌。

    任何一项法规,都具备可操作性,以及被执法对象的确定性。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上车后,座位上有不止一位年轻人,那么究竟谁该来让座?如果出现了无人让座的情况,司机凭着一己之力可以把一车座席上的好几十位乘客都赶下车么?这样的规章制度,从立法和执行上都存在问题。而即便回到道德层面,并非所有非老、弱、病、残、孕乘客对座位的急需程度都小于上述特殊乘客,生病的、下夜班的年轻乘客,是不是可以“豁免让座”呢?而这些分类又该如何界定呢?

    事实上,之所以公交车上会频现让座窘态,根本原因是公交资源紧缺,交通资源配置不合理。如果座位不再是稀缺资源,如果公交车不再挤得像沙丁鱼罐头,还会出现让座难题么?

    在“公交等死你,地铁挤死你,出租车不理你”的大都市里,有关部门的职责应该是加大对公共交通包括人力、财力、土地等诸多方面的投入力度,通过发展出租车、定制公交等多种交通方式,来满足不同群体的出行需求,并借助于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力度来提升乘客的整体素质,而不是采用行政化强制手段这种懒政模式。

    在城市管理中,许多矛盾问题之所以出现,除去道德因素,亦是因为资源配置不够合理或者资源本身出现紧缺,让座如此,其它事情也是这样。有关部门要做的,应该是加大资源供给力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非事事动用行政手段甚至为此出台法规。化解矛盾,多“规定”有时不如多“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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