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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完善社保让职工无后顾之忧
本网特约评论员 弓长
10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应邀在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经济形势报告,提出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医疗、低保、住房等基本保障问题,创造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让广大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总理在报告中强调,完善的社会保障不仅是社会的安全阀和稳定器,更是提振国民消费信心、扩大内需的必要制度安排。实际上,当前我国居民存款已达50多万亿,但许多老百姓仍不敢轻易消费,原因就是担心以后生活有后顾之忧。而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消除国民养老、疾病、工伤、失业等风险,让国民有信心消费,从而为扩大内需、提振经济提供必要保障。可以说,总理将完善社会保障提到了“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的钥匙”的高度,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总理在经济形势报告中专门强调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棚户区改造,以及社会救助问题,对于每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了剖析。职工社会保险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重要位置,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主体,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只有职工享有,棚户区改造主要针对工矿企业职工,社会救助体系面向两千多万职工。可以说每项工作都很重要,都关系职工切身利益。
参与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是工会组织的优良传统,也是作为职工利益代表的必然选择,是工会基本职责。在职工最为关心的五项社会保险体制改革过程中,工会一直深度参与,为维护职工应有利益而努力。不论是《社会保险法》的出台,还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的制定,推动解决了一些职工社会保险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包括推动将全国500多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障,将1031万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险,将312万“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家属纳入工伤保险,还有一些地方工会在棚户区改造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但这还远远不够,特别是还有很多职工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保障,部分企业和职工缴不起社保,职工大病没有保障等问题突出,职工呼唤养老保险顶层设计,需要大病医疗保障,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实现社保应保尽保。总理的报告既鼓舞工会进一步维护好职工社保权益,更指明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如何把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到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高度,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后顾之忧,需要人社等相关部门落实好中央领导指示精神主动作为,也需要工会组织进一步发挥作用,以职工利益守护人的姿态深化社保全面参与,不仅要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社保权益,更要从全过程参与改革;不仅要做好事前沟通和政策制定,更要做好事后监督和检查;不仅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更要发挥工会特色开展好职工互助、大病救助等工作。进而言之,只有以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参与换来职工切身利益的全面实现,才能让广大职工没有后顾之忧地参与到经济建设中,放心消费促进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