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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合力推动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www.workercn.cn2013-12-11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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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合力推动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本网特约评论员 张成菊

    12月5日,人民日报理论版刊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题为《牢牢把握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的署名文章。李建国主席在文章中再次强调:“各级工会要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推动全社会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推动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是治疗当前社会上一些好逸恶劳、贪图享乐,指望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等思潮的一剂良药,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一剂良方。而推动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首先,党和政府要树立崇尚劳动的新风。我们党始终强调劳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作用,始终强调劳动者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在社会分配中重视劳动者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我们从贫穷落后到成为世界经济大国,靠的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辛勤劳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我国的改革发展进程,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依靠劳动推动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劳动,切实尊重劳动,鼓励创新创造。2013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给予了人民和劳动以高度的评价:“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开创未来。”

    其次,政府要在政策、法律、制度等方面体现对劳动、对劳动人民的重视。要通过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体现对劳动、知识、人才和创造的尊重;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突出工人阶级的领导阶级地位,提高按劳分配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让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劳动者。要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建设,加大劳动法律执行力度,确实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要充分考虑到广大劳动人民的切身利益,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学习,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各方面建立比较完备的制度,构建基本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实实在在地提高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

    再者,工会要发挥组织优势,带领广大职工群众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工会要继续深入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凝心聚力跟党走、建功立业绘蓝图”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工人先锋号”的评选表彰,组织带领亿万职工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劳动竞赛,全面推进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充分彰显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使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深入人心。

    此外,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劳动的新风,还需要社会各界的鼎力配合,形成合力,推动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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