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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夺命快递”暴露加盟制弊端
本网评论员 赵昂
近日,山东东营一居民,在接收到网购的鞋子之后中毒死亡,毒源为有毒化学液体。经邮政部门查明,原来是快递公司在湖北的网点违规收寄了一包裹,包裹内含有毒化学品,由湖北某化工厂寄往山东潍坊的一家制药厂在山东潍坊的分拣中心发生泄漏,污染了其它153个快件。最终导致东营一名收件居民死亡,山东各地有多名收件人身体不适以及数名快递员中毒。根据我国《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有毒化学品不能采用邮件方式寄送,快递公司更无寄送此类化学品的资质。
从之前被曝光的暴力分拣、殴打取件客户,到当下的“夺命快递”,人们不禁要问,那些每天在楼下等待自己的“快递小哥”,究竟怎么了?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机制下,企业往往不会对下属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怙恶不悛,因为那样会影响企业自身形象,影响经营业绩,这也就是许多企业为何都设有自查自纠机制一样。但是,这并不适用于快递行业,这与中国快递行业的成长历史有关。
我国的快递行业,随着网购的出现而在短短数年内崛起,为了争夺市场,大部分快递公司都采用或者曾经采用加盟制,因为加盟制能在短时间内在更广阔的区域里建立起分支机构,对于快递业而言,能比对手在更短的时间更多地布点,就是一种胜利。为了吸引到足够的加盟商,快递企业总部往往给予加盟商较大的自主权,包括人权财权均可独立,加之加盟商通常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最终很快形同“独立王国”。大区和城市的总部甚至掌握不了下属加盟商到底有多少个快递员,多少部车辆。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往往会通过总公司的统一投诉渠道进行投诉,但这些投诉能否被顺利解决,往往不取决于消费者受委屈程度有多深,而是取决于加盟商与总公司之间的种种角力。当然,总公司不会为了一两件快件,就与加盟商闹不愉快的。
快递行业的服务乱象,在很大程度上与加盟商鱼龙混杂有关,而即便消费者对此不满,也会把账记在总公司头上而非加盟商。此次“夺命快递”事件的收件方和送件方,均为快递公司在当地的加盟商,最终收件方由于收寄验视不规范被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送件方被责令进行整改罚款并全省通报。
与此同时,快递企业人员流动性大,许多快递员要么没有劳动合同,要么只是与加盟商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人事管理体制混乱。这也使得加盟商所雇用的快递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少应有的职业培训和行业操守,违法违规事件频频发生。
根治快递行业的乱象,一方面有赖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另一方面急需快递企业自身转变经营模式。当下,国内的快递业已经走过了扩张期,几家大型快递公司已经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大部分地县城市也已经布点完毕。现在快递行业比拼的不再是谁送得远,谁走的快,而是谁的服务更加优质。
从加盟制逐渐向直营制过渡,以便更好地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服务标准,当是快递企业的大势所趋。国内多家大型快递公司已经进入从加盟制向直营制转型的“阵痛期”,包括此次涉及“夺命快递”的企业。但是,这样的“转型”又要涉及总公司与加盟商的种种利益纠葛,绝非易事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