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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岂能让尘肺病农民工无钱看病
本网评论员 钟言
据《工人日报》12月17日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农民工尘肺病救助问题,有望在陕西取得突破性进展。12月20日,在陕西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24次联席会上,该省副省长李金柱现场表态:要提出全省统一的救助政策;在政策出台之前,要开展一次性的、专项的救助活动。
“这是工人群众切身利益最基本、最迫切的问题,农民工一旦得了这个病,就挣扎在死亡线上,有的家破人亡。救助一个患者,就能挽救一个家庭,促进社会和谐。”李金柱在联席会议上的话,其实也是所有尘肺病人的心声。
有调查显示,陕西省有农民工尘肺病患者2.36万人,占职业病的92%.其他身份的尘肺病患也不少。一个尘肺病人每年给国家带来经济损失约3.41万元,按照2010年统计的尘肺病患者67万人计算,每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很多尘肺病农民工,“40岁前以命换钱,50岁后以钱换命”,巨额医疗费让缺乏工伤保险的他们无力承担。
尘肺病人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多数尘肺病人没有纳入工伤保险,这是大多数还有尘肺病的农民工陷入医疗和生活困境的主要原因;二是患有尘肺病农民工人数多,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导致尘肺病人难以获取有效的社会救济;三是一些地方政府虽然多次提及帮助尘肺病人,但缺乏有效的措施,既有的措施也缺乏长远救助能力。
尘肺病人因无钱看病而等死,这样的现状让人堵得慌。不管导致农民工患上尘肺病的原因是什么,也不论那些不管尘肺病人的不法商人多么无良,但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一个崇尚和谐发展的社会,绝不能置尘肺病人于不顾。
解决尘肺病人的窘况,从长远来看需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降低职业病认定的门槛,将职业病人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从近期看,一方面要不断强化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坚决防范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保障所有的劳动者都能够参加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发病的农民工,对用人单位仍然存在的,无论是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可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制度,通过《社会保险法》中的“先行支付”制度解决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和部分生活救助问题,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用人单位不支付的,有关方面也协调法律援助的力度,要通过法律程序强制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的,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救助政策,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对尘肺病人提供社会救助。
陕西省人民政府拟出台对尘肺病人统一救助政策,对社会而言是一个良策;对尘肺病人而言是一个福音。期待这样的政策早日出台,也期望其他地方政府也能出台类似的社会救助政策,不让尘肺病人因无钱治病而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