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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最霸道承诺书”究竟在考验啥?
本网评论员 卜鞋
“我愿意放弃星期天、节假日(春节假日除外),坚持下午不定时下班(根据公司需要加班 1-2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迟到一分钟罚130元;我自愿将每月实领工资的30%押在公司,押满两万为止……”这是四川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员工开出的“最霸道员工承诺书”,不签则视为自动离职。经媒体曝光后,该公司回应称此举是为了考验员工。(据《华西都市报》1月6日消息)
按照这样的逻辑来说,签订承诺书的员工就是经受住考验的,离职走人的员工就没有经受住考验,“不符合公司的用人要求”。那么,这样霸道、严苛的承诺书是否真的能招到满意的人才?到底哪种人才会自愿放弃星期天以及除春节外的法定节假日、可以不定时加班、将工资的30%押给公司?符合这样要求的员工是否就是对公司足够忠诚?况且,用这样的标准来判断员工的忠实度,是否足够科学?
管理者逻辑混乱、荒谬、可笑的背后,是法制意识的淡薄。首先“最霸道承诺书”本身已经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其次,“如果员工签订承诺书,则形成合同,既然是合同,公司不按合同执行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该公司按照合同执行,又严重违反了《劳动法》”。此外,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他们公司是私企,所以他们“愿意怎么规定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管理者对法律的漠视和用工制度的无知,可见一斑。
类似奇葩的管理方式还有要求员工剃光头以示忠诚、要求下跪以示忠诚等等,这些管理方式早已超出了企业正常管理的界限,企业管理本应建立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不是随心所欲地想出台什么规章制度就出台什么规章制度。
至于,“最霸道承诺书”究竟能否验证员工对企业的忠实度,还不得而知,但企业居然用这样的方式验证员工的忠实度,未免有些“嚣张”。在劳资关系的博弈中,企业通常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这就使得有些员工倾向于放弃维权。再加上就业形势所迫,有些员工为了生计、为了将来的发展,最终还是选择“忍辱负重”、“委屈求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一些企业管理者制定“霸王条款”的嚣张气焰。
同时,“最霸道员工承诺书”还暴露出企业管理者经营管理思维的简单粗暴。企业要想提高自身经济效益、进一步增强竞争力,依靠强制延长员工劳动时间、剥夺法定节假日这样原始而拙劣的方式,未免有些反时代文明、违背时代进步的势头。提高企业效益还应从培养员工对企业文化、企业价值的认同感入手,同时依靠多种激励措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可观的经济效益。
到头来,“最霸道承诺书”非但没有科学依据确保能够检测出职工的忠实度,还赤裸裸地暴露了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管理思维僵化等问题。而减少甚至是杜绝一些企业“想一出是一出”、以自我为中心的管理方式,除了需要企业管理者加强自身管理素养之外,还应呼吁员工积极维护自身权利,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对企业凭空开出的“霸王条款”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