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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不给“消防钉子户”留有侥幸
本网评论员 钟言
据《工人日报》1月9日报道,1月2日,甘肃省兰州市的一座地标性建筑——泰生大厦发生火灾。现查明,这座30层的大厦消火栓居然没有一滴水、自动报警设施瘫痪、逃生疏散通道全部被堵。而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此楼着火部分多年前就被确定为违章建筑,该大厦也多次进入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单位“黑名单”。
火灾发生后,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了整顿,而市民们也在追问:对地标性建筑的火灾隐患,有关部门为何屡屡督查、屡屡通报、屡屡责令整改,但最终火灾隐患却持续叠加,直至引发大火?泰生大厦的现象是个案,还是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是什么原因为违法者留下侥幸的机会?
这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一是检查走过场,包括泰生大厦在内的一些高层建筑,在一次次督查、通报、责令整改中存活下来,甚至被称为“消防钉子户”,折射出检查“风声大雨点小”。
二是惩罚不严厉,一些违规建筑多次进入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单位“黑名单”,但就是整改不到位,有关部门对其也没有更严厉的处罚。
三是这些建筑来头大,有的可能是招商引资来的,有的可能是某领导打过招呼的,有的可能是当地知名企业家所有,有关部门不敢动人家。
四是一些高层建筑本身设计有问题,没有考虑到消防设施的配套,整改难度大。
高层建筑存在消防隐患,已经成为一个普遍问题。除了高层建筑消防标准提升的因素之外,主要还是监管不到位。比如,按规定,验收不达标不能使用,但现实中违规经营的不在少数,前不久广州一鞋城发生火灾,该建筑就是一个老不达标户;按规定,整改不到位不能过关,但并非所有单位都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很多整改流于形式;处罚不彻底让一些人屡屡心存侥幸,最终酿成火灾造成巨大损失。当然,某些事故也不乏腐败因素作祟。
水火无情。存在消防隐患的建筑,如同悬在公众头上的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成为夺取生命和财产的“恶魔”。建筑单位的管理者不能心存侥幸,不能为了经济利益不顾公众生命健康;主管部门不能心存侥幸,幻想事故永远不会发生;地方政府不能心存侥幸,为了发展留下消防欠账。
处罚要彻底,整改要到位,这是不少重大责任事故留下的教训。然而,事故过后,又有多少人真正引以为戒呢?泰生大厦的事故再一次向社会发出警示:不能给“消防钉子户”留下任何侥幸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