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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雾霾津贴”应该有
本网评论员 赵昂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在浙江省宁波市的地方“两会”上,该市政协委员,市总工会经济部部长张益民向地方“两会”递交了《关于加强雾霾天户外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的建议》。建议为户外作业工人发放防尘口罩等劳保用品,允许户外作业工人在雾霾时实行错时工作制,并发放空气污染补助费,即“雾霾补贴”。无独有偶,武汉市政协委员侯立新也在当地的“两会”上提出了类似的提案。
尽管现在对于雾霾的研究仍在具体进行中,但是雾霾对人体的负面影响已经被诸多科研机构所证明,其是诸多呼吸道和心血管慢性病症的潜在诱因,对于一些体质较差的人群尤甚。
但是,雾霾作为一种“新生概念”,直到刚刚才被国家减灾委列为自然灾害的一种,其相应的劳动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不仅津贴一项并无任何明文规定,关于雾霾天气的户外劳动时间限制和劳动保护措施亦无相应规章,而一些用工方也因如此,吝啬于为户外作业职工在雾霾天气的劳动增加额外支出。事实上,许多在华外资企业,已经应在华外籍员工的要求,对外籍员工发放一定的“空气补贴”,但因为国内并无相关法律规定,因而对中国籍员工大多并无此项补贴。
更令人忧心的是,目前有“雾霾津贴”发放呼声的主要是刚刚经历雾霾侵袭的南方地区,而在雾霾天气已属“司空见惯”的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地区,雾霾对户外劳动者的侵害并未引起社会各界足够的重视。
雾霾补贴不仅应该发,而且这一问题应当被上升到制度层面,通过建立雾霾天气的综合性劳动保障机制,对于雾霾天气中的户外通勤人员和户外作业人员给予必要的劳动保护和补偿,对于敏感人群应当减少甚至免除雾霾天气中的作业。
当然,由于现有雾霾的预警和测量机制尚不健全,雾霾劳保和雾霾补贴在操作过程中如何量化,如何确保能够发放到位且额度适宜,同样值得有关部门去思考。
尽快建立雾霾天气的劳动保障机制已经刻不容缓了,毕竟,广大户外作业职工的健康,已经等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