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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止不住的哄抢,伤了谁的心
本网评论员 慕宁
甘肃省榆中县警方对“1.4”聚众哄抢橘子案进行查处,4名积极参加哄抢者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还有30人受到批评教育等处理。(据《人民日报》1月13日讯)
又一起耸人听闻的哄抢事件,以程式化的罚款、教育、印发宣传材料的处理方式结束。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3月至今,各地媒体报道的哄抢事件多达26起。仅自元旦至今,就已有两起事件被曝光。
面对屡教不止的哄抢事件,不假思索地推责给国民素质了事,不免有些武断。尽管此类事件的频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还存在着较大的城乡差异,一些民众的素质也有待提高,但不能因此而全盘否定了国家在国民教育方面做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点滴成就。
亡羊补牢,哄抢事件背后,更应反思的是有关部门事后的处理方式。
不论是甘肃省,还是此前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的河北、湖南、贵州等省份。其警方在处理参与者之时,都采用了最为简单的方式,可以概括为:罚款、教育、印发宣传材料“三部曲”。
先从罚款说起,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哄抢公私财物”的规定,应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但由于涉事的多为附近村民,警方在进行罚款时必定会考虑到村民的收入状况夺情处理。然而,200元左右的罚款并不能真正对其起到实质性地警示作用。况且相对于大规模的疯抢,最后真正受到处罚的村民仍是少数。
二看事后为村民印发的宣传材料。村民的文化水平固然是有限的,且不说宣传材料中所使用的语言是否符合村民的语言习惯和理解能力,村民是否能认全材料上的字尚且是个未知数。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说是在对涉事村民进行教育,不如说是做给上级的表面文章,自然效果甚微。
治标须治本,对症下药才是改善此类问题的良方。在此前发生的哄抢事件中,存在着一种奇怪的现象,即:民众进行哄抢的对象,大多是与他们处在相同地位阶层的百姓。
几天前,央视报道了福州一名清洁女工在高空作业时,不慎将6000元工资洒落,遭路人哄抢,只寻回300元的事件。当哄抢者拾起从天而降的辛苦钱时,试问他们的内心快乐吗?没有一丝内疚感吗?答案是否定的。
真正的问题出在他们的内心。除了贪图小便宜的心理之外,他们的心中还存在着诸如压力过大、生活贫乏等不良的心理问题无处发泄。而此时,他们才会选择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宣泄自己的不满。
所以,警方在处理哄抢者时,不该一概而论,要看到哄抢事件背后的问题。应当对涉事者进行全面地分析,找出他们的困惑和心理尚存的问题。比如村民们在生活上是否有具体的困难需要解决;在村子或是城市发展中是否有迫切的需要处理的问题等等。在找准问题后,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进行疏通缓解。
这样的处理方法,远比单纯地公式化罚款、教育实际的多,也温暖的多。大多数的群众都是有良知的。当他们感受到了来自政府的关心和爱护,自然就会反思自己的行为,而这将会有效地打破屡禁不止的怪圈。
只有当一个国家的人民心向一处,这个国家才能不断地前进。正确的引导方式,才是将人民凝聚在一起的强力胶。若放任一时糊涂的人将心中的不满指向身边努力生活着的普通人,则伤了同胞,伤了国家,也终会伤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