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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风景区过度商业化当休矣!
//www.workercn.cn2014-01-15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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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风景区过度商业化当休矣!

本网评论员 赵剑影

    近日,有媒体曝光北海公园内暗藏高档餐馆,人均消费400元,违反了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中有关严禁在公园内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馆、茶楼等的规定。

    然而,这并非孤例,北海公园与高档酒楼的“相恋”显然不是头一宗。近些年来,各地有一些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屡屡被曝成为会所、酒店追捧之地。它们不安于“公共产品”属性的定位,企图在市场经济中捞一把,于是就对高档餐馆等开起了绿灯……这背后,暴露的是景区管理者对于公共资源认识的缺失,也显现出风景区管理体制之弊。

    事实上,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国务院就曾颁布《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按照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观光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这也就是说,资源保护是风景名胜区的核心。

    不过,这些美好的设想后来有了异化的苗头。许多知名景区资源虽属“国家级”,但是具体管理却交给地方。公共景区大多采取差额拨款的办法,加之一些城市相继推出普惠式政策,使得风景名胜区、公园、博物馆等免费或者低价参观。但这些惠民政策实施后,景区面对暴增的客流,既要维持庞大的管理、维护队伍,又要支付更多的运行费用,财政资金“养景、养人”捉襟见肘,很多景区只能采取引进资本、合作经营的模式弥补公共投入的缺口,“景点变会所”或者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现象便应运而生。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大力发展旅游业,旅游管理部门希望利用风景区赚钱,于是不少风景区出现了乱搞建设、破坏资源的情况。有些风景区还将珍贵资源过度进行商业性包装,作为商品进行推销。这实际上是对风景名胜区与旅游业的关系认识模糊的结果。

    众所周知,风景区非一般公共资源,它承载着历史和文化。风景区多是由政府主导、行政管理,其管理本应优先突出环境和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效益。但如今很多风景区都被当作旅游产业看待。现在很多地方用旅游规划代替风景名胜区规划。这样一来,原本处在风景名胜区功能最末端的旅游功能被无限放大,而科研、科普、环境保护等核心功能却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要遏制这种过度商业化的局面,除了需要相关部门从源头治理,还应对会所等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应改革管理体制,拆解利益链条,理顺事业与产业、服务与开发的关系。要启动问责程序,对违规违法行为一查到底。此外,还需要加大公共投入。只有公共财政资金足额投入,才能从根源上遏制资本对作为公共资源的自然或人文名胜的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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