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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不妨加大烟花爆竹“限产”“限放”
//www.workercn.cn2014-02-21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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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不妨加大烟花爆竹“限产”“限放”

本网评论员 王宪

    马年春节期间的天气,又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节前,由于气象部门和媒体多方提醒,加之勤俭节约的大环境,除夕烟花爆竹燃放明显减少,因此仅初一初二北京地区阴天,初三至初五,现难得晴空万里的好天气,人们终于有机会深深地透了口气。或许是因此放松了警惕,十五的鞭炮声此起彼伏溜溜地响了一天,导致重度雾霾持续长达五天,“像得了节后综合症一样萎靡不振”。(2月19日《新京报》)

    虽然不能说燃放就一定导致了雾霾和阴天,但至少逃脱不了干系,若干年来春节几乎没有上好晴天就是佐证。烟花爆竹的燃放,由最早传说中驱赶一种危害人类叫年的怪兽,相沿成习为喜庆的方式。可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烟花越来越大,鞭炮越来越响,喜了制造厂家,乐了燃放者,只可惜我们脆弱的环境,怎么经得起,导致的气憋胸闷北京咳加雾霾阴天,久久挥之不去。

    曾经有几年,北京和一些城市试行过禁放,但遭到“忽视民族传统”的质疑没有坚持下来。怎样兼顾传承民族传统和保护环境,确实是两难的选择。如果开阔一下思路,并不是仅有禁放和放开两种选择,比如限放,就不妨试试。

    其实,以往工作中不乏可供借鉴的方法。短缺经济时期施行过的票证制度,当下抑制投机炒房和房价过快上涨正在实行的商品房限购,治理交通拥堵的小客车摇号。还有经济杠杆,烟酒行业的高税收,以及烟草、食盐专卖。

    或许,对付一年集中几天的烟花爆竹燃放用不着那样大动干戈,但抑制其负面影响无限扩大以保护环境无疑刻不容缓,如果再能做到创收济贫,相信多数人乐见其成。可以考虑产销双重征税,烟花爆竹是消遣品,危害有目共睹,课以重税理所应当,遵循了多放多交、少放少交、不放不交的公平原则;可以限定厂家生产和居民购买的品种,高噪音分贝、高爆炸当量的在禁绝之列,高空、中空礼花只对公销售,对居民以小型、小包装为宜,大型的易发生事故也有违厉行节约精神,理由比较充足;运输使用专用车辆并由专人押运,夜间行人稀少时进城,不准携带乘坐公交地铁等都出于安全考虑,也无可指责。

    在实施上述措施中,一些环节应置于严格的技术检测和监督之下,必要的设备和人力投入可以拉动消费并促进新经济增长点形成。同时,切不可为权力寻租提供新的窗口。那样,普天同庆的新春佳节期间环境或可得到部分改善;燃放死人伤人引发火灾的事故或可杜绝减少;生产厂家或可消除爆炸死人的恶性事故;小区内炸雷爆响引发汽车防盗器响成一片的尴尬或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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