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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城市管理法治化应逐步推进
本网评论员 赵昂
在今年两会上,江苏省代表团将联名提交一份议案,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并成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原来,随着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在城市管理过程中,一些涉及执法层面的问题被不断暴露出来,但我国目前却尚无一部专门针对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据悉,为了能让议案更接“地气”,议案的起草人中不仅有相关专家,也有来自基层的城管队员,充分发挥“理论+实践”的优势。
在现实中,城管执法的确存在多重困局。一方面是自身执法无法可依,造成执法困难,最终导致城市市政市容恶化,另一方面,缺乏对城管职权的规范与权力边界的约束,被执法者也缺乏申诉渠道,致使城管执法时,矛盾冲突不断。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自打有了城管,“城管是个筐,啥都往里装”。许多拥有执法权的部门,将本该由自己监督检查的工作一股脑地丢给了城管,“审批大权归自己,脏活累活交城管”。结果,城管从过去只管小商贩,到现在还管拆违章建筑,查处地沟油,整治街边烧烤和黑车等等,不一而足。最终城管部门分身乏术,反而导致城市整体的管理水平不佳。
目前,各地城管部门的权力边界不一,职能定位也是五花八门,甚至城管到底是算公务员、参公管理还是事业单位都不统一,人员培训和硬件建设更是无从谈起。的确有必要从法律层面,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但是,是否有必要将城管上升至国家层面还是有待商榷的,甚至是否需要专门设置城管都值得考量。因为,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城管所管理的大小事务,本该由其它部门来执行。
也就是说,城镇管理的法治化进程,绝非增设一个部门,组建城管“国家队”那么简单,也并非单纯出台一部法律就能彻底解决的。江苏代表们提出的议案给了我们一种破解城管困局的新思路,当然,这一思路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选项,而非唯一方法。
其实,不止中小城镇密布的江苏,城管困局在全国各地各级城市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而如何管理好日渐膨胀的都市,也正在成为城市管理者们头疼的所在。因此,期待在两会上,能有更多代表委员关注城市管理问题,群策群力建言献策,及时反映各方诉求,最终从根本上完善我国的城市管理基本制度,逐步推进城市管理的法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