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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新型城镇化需警惕和防止的几种现象
//www.workercn.cn2014-03-18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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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新型城镇化需警惕和防止的几种现象

本网评论员 刘颖余

    “新型城镇化”正成为当下的热词。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去年12月份举行的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新型城镇化的提法得到与会者的一致认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今年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而今年3月16日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更是以煌煌3万多字的篇幅对我国城镇化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对未来6年的新型城镇化进行了规划和部署,堪称我国新时期城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何谓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新”又如何体现?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并不复杂,新型城镇化就是要以人为核心,基本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这20个字写进了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写进了《规划》,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在未来的发展指明了道路。

    为此,新型城镇化需要警惕、防止一下几种现象:一是“重物轻人”。

    在我国不少地方,城镇化建设存在着“房地产化”现象,还有不少人把城镇化简单地等同于城市建设、城市规模的扩张。这就造成了一些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物轻人”、“见物不见人”的现象,由此产生一系列问题。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2%,但是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却只有35%.2.7亿多生活在城镇里的人没有城镇户口和享有城镇居民待遇,“半城镇化”现象很突出,很多农民工“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对此,我们要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转变。

    二是“千城一面”。

    出于“房地产化”和“土地财政”的政绩冲动,一些城市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盖高楼,扩大城市规模,导致城市面貌大同小异,“千城一面”,这和新型城镇化应该走的道路背道而驰。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坚持生态文明和文化传承的两大原则,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要在城镇建设中融入让群众生活更舒适的理念,并体现在城市每一个细节中。对此,《规划》亦有详细论述和较为具体的要求。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未来的城镇化建设,“千城一面”可以休矣。

    三是“去农村化”。

    新型城镇化不是“去农村化”,不是城市文化对乡村文化的吞噬与操纵,而是两种不同文化的各美其美、和而不同、共生互补。全国政协委员、作家梁晓声就认为,“中国人口众多,城镇化进程越快,农村就消失得越快。特别是离城市不远的农村,被城市的'野心'吞并,被房地产的'欲望'占领,影响城市的品格和农村的本色。”城镇化的目的也绝不是把所有农民都改成市民,农民可以成为市民但是土地不能不种粮。城镇化不能脱离三农问题去搞,不能把城镇化搞得没人种地、没地种粮,这种现象必须要避免。

    四是“大干快上”。

    城镇化是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城镇化不仅仅是表面高楼大厦的汇集,其本质是各种资源和能量的聚集、流动和增长,是人才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汇集和能量交换,是形形色色的需求和供给的对接和适配。城镇化是经济和社会繁荣的自然结果,盲目推进城镇化,只能让GDP取得暂时快速的增长,不能造就经济和社会的真正繁荣。因此,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防止“大干快上”,而是要稳妥推进。《规划》提出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的目标,这体现了中央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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