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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政府办实事要办得明明白白
本网评论员 郭振纲
据《工人日报》3月18日报道,近日,湖北武汉市政府新闻办公布今年政府十件实事的办理方案及责任分工,方案将十件实事任务分解为48项具体事项,其中38项是量化指标。武汉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雷勇生表示会加大督查力度,让这些实事可跟踪、可考核,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
一段时间以来,各级政府年初列明当年的政府办实事项目,已成为一种不成文的惯例,政府部门高调宣布办实事,一方面体现了政府践行执政为民的决心,另一方面也回应了百姓对改善民生的期待。
如果整理一下各地政府办实事的过程,不难发现,不少地方存在重项目制定、轻项目实施的倾向,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制定民生实事时轰轰烈烈,验收民生实事时无声无息,更有甚者,虎头蛇尾,形式主义严重,百姓颇有微词。
一些地方办实事并没有产生预期效果,原因当然不排除客观条件的制约,但主观上的原因更多。具体体现为:其一,有些民生实事离百姓的需求有点远,一些项目说起来好听、做起来不接地气;其二,有些民生实事的确定很少经过百姓的参与,多数是职能部门自行确定的;其三,不少民生实事缺乏公众监督,等等。
办理过程粗放、管理不精细,导致有些民生实事成了“听起来提气,办起来糊涂”的“夹生饭”,浪费了不少纳税人的钱,效果也不明显,既违背了政府办实事的初衷,也影响到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要解决这一问题,细化实事办理流程,引入公众监督是值得尝试的方法。如果所有地方政府办实事都能像武汉一样,任务分解得精细,过程制定得清楚,监督流程规定得明白,那么,政府办实事的效果会大大改善。如果每一件实事都有责任人,都有办理部门,都有考核标准,都有验收结论,都有责任追究,相信过去困扰一些地方办实事虎头蛇尾的现象会得到明显改观。
虽然每一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殊环境和条件,但确定政府实事的标准是否切实考虑了百姓的需求、办理过程是否选择了最优方案、监督是否到位,则是大家共同面对的问题。只要相关决策者树立起科学决策意识,建立起公开监督的机制,确立起违规必究的制度,政府为百姓办实事就应该能办得明明白白,也会获得百姓的赞许和社会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