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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监管不力”不能总是说了又忘
//www.workercn.cn2014-04-14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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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监管不力”不能总是说了又忘

本网评论员 郭振纲

  据《中国青年报》4月14日报道,4月13日晚,环保部会同甘肃省政府在兰州市召开会议,听取甘肃省环保厅、兰州市政府对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情况。环保部一位副部长指出,此次兰州发生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对供水企业的监管不力。

  又是“监管不力”,这句话我们听得太多了。煤矿安全事故发生后,我们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往往是“监管不力”;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同样可以见到“监管不力”的影子;现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监管不力”又走到了前台。

  常言道,条条大道通罗马,说的是万曲归流;现在论及事故成因,竟然是万源归一,这是怎样的悲哀!

  以本次兰州水污染事故为例,“监管不力”可谓表现在多方面:其一,供水企业长期以来使用存在巨大污染危险的自流沟,有关部门对此不闻不问;其二,供水企业承诺对输水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时至今日没有具体成果,有关部门装聋作哑;其三,20多年前的苯污染事故现在“重又作恶”,有关部门是否做到了常备不懈,不得而知;其四,3月6日有市民反映自来水出现刺鼻异味后,当地环保、疾控部门和供水企业宣布,自来水“符合标准”,未对水为什么会有刺鼻异味作解释。

   “监管不力”是个老大难,其背后缠绕着众多利益主体。因为利益,相关企业不把违规当回事;因为利益,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对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利益,事故发生后处理一下子,事故过去后依然故我,监管成了“软柿子”。

  环保部要求甘肃省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要该调查的调查,该处理的处理”。这既是重大安全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也是对当地政府的考验。怎样通过调查厘清责任并追究失职者的责任,公众等待着。

  作为生命之源,一滴水映射出供水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同样,一滴水也映照着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为民态度。能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人、督促有关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将风险降低到最低,有关部门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但愿兰州水危机事件能够成为一面镜鉴,警醒各地加强监管,不要让生命之水变成“要命之水”。推而广之,期望有关部门顺势而为,加强对空气污染等方面的监管,不要让雾霾成为百姓生活的“伴生物”。

  很想提醒有关部门,公众实在不愿意再听到“监管不力”之类的说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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