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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山东省平邑县后东崮村农民张纪民在家中被烧身亡,据家属和部分围观群众说,张系政府强拆引发冲突被烧死的,至于火灾起因不得而知。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平邑官方微博数次将该事件定性为“民宅火灾事件”,并称严惩造谣传谣者。日前,平邑官方又改口将事件定性为“由强拆引发”,已将涉案的15名嫌疑人抓捕归案。
恶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先定性后调查”似乎成了一些部门处理此类事件的惯用模式。然而在信息时代,“先定性后调查”容易使政府部门陷入被动,公信力大打折扣。
“先定性后调查”的好处是可以让相关责任部门“撇得干干净净”,最大程度做到“跟自己没关系”,说白了是显示自己站在“对的一方”。比如,按照平邑县官方微博先前的定性“民宅火灾事件”,看不出任何有政府行为的痕迹。然而,该事件被围观者拍成照片和视频传播到各地,引发一波又一波的质疑和声讨。舆论压力下,相关部门“绷不住”了,改口承认事件由强拆引发。“经5天不间断调查,走访130余人,在专家组指导下……事件由强拆引发”。该结论是经过一系列调查才得出的,与事件一发生就定的性完全不同。可见,如果行政机关“变脸比翻书快”,那实在是折损政府的公信力。
那么,政府部门如何避免陷入这种尴尬?
核心一点,干部要“心里有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正如临沂市的调查结论所说,“这是一起因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强制拆迁引发的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害的恶劣事件。”可见,一旦干部心里没有群众,甚至把群众视为可以“欺负”的对象,就会走向群众的对立面,就很容易导致“乱作为”,从而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公信力。
其次,办事要有章可循,有法必依。比如,该事件的起因是拆迁双方未能就60元/平米的拆迁补偿款达成共识,那么这项补偿标准是否是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评估确定的呢?另外,拆迁是为了修路,而修路是公益事业,符合使用“一事一议制度”,拆迁前是否组织群众“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了呢?如果基层干部真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事,或许不会酿成这样的惨剧。
再次,一旦真出了问题,要勇于直面问题、承担责任、有错必改,体现政府部门的责任和担当。这样,既容易获得群众理解,又能够在阳光下处理问题;既是给群众一个交待,又是对自己的鞭策。
真正把群众的诉求当回事,严格按规矩办事,我们的政府部门才能赢得公众的认可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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