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20年1月7日央视新闻联播播报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节目截图。图片来源:央视新闻频道
1月7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条例》明确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条例》的出台意味着治理农民工欠薪将从过度依赖行政手段转向主要采取法治手段。
长期以来,欠薪一直困扰着农民工,成为悬在农民工头上挥之不去的“尘埃”。不少农民工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却拿不到约定的工资。面对家人期盼的目光、想着孩子上学的急切,不少被欠薪的农民工心中积压着愤懑之情。
事实上,党和政府对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一直不断探索创新根治欠薪的机制和手段。从建筑行业等重点欠薪领域实施工资保证金提供源头保障,到转变农民工工资年终一次性发放为月度发放预防用工单位侵占;从人社部门强化劳动监察,到多部门协同联防联治;从实施年终集中行动到“冬病夏治”重视过程监管……根治农民工欠薪的举措持续深入。
然而,欠薪依然长期难解,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法治建设滞后。由于工资支付条例迟迟不能出台,对欠薪法律构成的时间节点、情节判断和责任追究没有明确的法规进行约束。再加上农民工自身话语权小和属地政府责任履行不到位、不明确,对用人单位难以形成制衡。到了年终结算工资时,不少欠薪主体已经不能如期支付工资,根据现有的机制也难以有效处理。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总结了欠薪的根源和演进路径,对于欠薪的形成过程,从支付主体的法律责任、政府属地和部门监管的行政责任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厘清。在法律责任机制倒逼下,拖欠农民工工资将失去过往的腾挪空间,可以有效防止欠薪行为的发生。
出台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的专门法规,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深切关怀,尤其在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条例还没有出台的前提下,这部法规将成为温暖农民工身心的“法治之光”,是疏通治理欠薪的堵点和痛点的利剑。
用“法律之光”拂去困扰农民工的“尘埃”,将《条例》蕴含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欠薪成为历史名词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