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题,不仅给超龄劳动者带来难言的身心伤痛,也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和经营风险。无论是超龄劳动者,还是用工企业,都迫切希望保险来兜底给予保障。近日,江苏省出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从2021年2月1日起,江苏省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实习生都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超龄人员就业的情形越来越普遍。仅江苏省,就有近600万名超龄人员继续就业,其中绝大部分人走进中小微企业。
超龄人员就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用工难、用工荒,但由此带来另一个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这意味着超龄劳动者,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也不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他们如在工作中受伤,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通过民事损害赔偿寻求救济。同时,大量使用超龄劳动者,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对于抗风险能力本来就弱的中小微企业来说,有时会成为压垮它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社会老龄化大背景下,超龄劳动者将越来越多。他们继续就业,缓解了日益严峻的用工荒,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保障。合理而公平地对待超龄劳动者,不仅涉及到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也事关保护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意愿、保障劳动力的供给,对做好“六稳”、落实“六保”意义重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扩大消费最根本的是促进就业,完善社保,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可以说,江苏省的上述《办法》的出台从政策层面上破解了超龄劳动者的工伤难题,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特殊群体及其家庭的后顾之忧,又帮助企业化解工伤风险、减轻经营负担,是一个双赢甚至多赢的好政策和好文件。
我们期待这样的务实之举再多一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超龄劳动者撑起生产安全和生命健康的“保护伞”,让他们充分享受到作为一名劳动者应有的公平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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