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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制度建设是一个综合性工程,任何一个漏洞都可能导致合力的不足。必须通过法律的确认与授权,整合各方职能优势和办案资源,提升反腐败成效,压缩特权“缝隙”,不给贪腐留下任何兴风作浪的空间。
“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8.4%.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
3月10日,“两高”报告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晒出了一年来“打老虎拍苍蝇”的成绩单。会议现场的热烈掌声,表达了人们对中央反腐败斗争的热切期待和坚决拥护。
事实上,反腐倡廉一直是今年两会的焦点话题。作家凌解放(笔名二月河)代表评价当前反腐力度时用的16个字——“蛟龙愤怒,鱼鳖惊慌;春雷震撼,四野震动”迅速在会上流传,从一个侧面印证了代表委员对反腐倡廉的高度共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改革的铿锵步履,反腐的重锤击响,多名省部级高官落马,3万余名党员干部因违规而接受处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腐化的官员被惩办。不管官位有多高,手中权力有多大,“苍蝇”和“老虎”一起打的诺言,掷地有声。
但是,腐败的形势仍然严峻。如何将中央的决心、人民的意愿和时代发展的要求,上升为国家意志,转变为系统完备的法律制度,实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稳定性?
两会上,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尽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呼声不断。全国人大代表刘红宇、吴青、王文忠和全国政协委员高抒等纷纷建言,将分散在相关法律和党内规定中的反腐倡廉条例、规定上升为国家意志,通过立法反腐打好“持久战”,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压缩特权“缝隙”,不给贪腐留下兴风作浪的空间。
立法反腐,需要对现有的反腐资源重新整合。有专家这样概括当下中国的反腐主体为“六条线”:纪律检查一条线、审计一条线、预防腐败一条线、行政监察一条线、反贪一条线、巡视一条线。通过法律的确认与授权,整合各方职能优势和办案资源,增强反腐败合力,提升反腐败成效,已经成为一道不可回避的严峻课题。
构建制度反腐的新体制,需要从法治层面对政府权力重新梳理。“要把权力关在笼子里”,关键还要通过法律程序为每一项权力扎下不可逾越的藩篱。来自基层的河北省沙河市栾卸村党支部书记李长庚代表认为,“简政放权也是反腐败,而且是源头上的反腐败”。
防腐败比反腐败更重要,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对权力进行约束和监督,让每一位权力的行使者都无法拥有绝对权力和个人特权,彻底根绝权力寻租、彻底击垮既得利益集团,把每一项人民授予的权力都置于“阳光之下”,让每一项权力都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无疑,反腐制度建设是一个综合性工程,任何一个漏洞都可能导致合力的不足。秦希燕代表建议,“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对行贿犯罪的惩处过于宽缓,对引发贪污贿赂案件的环境清理力度不够。因此,必须用法律、用严格的刑罚手段清理领导干部周围能够引起或者是诱使犯罪的环境。”
制度反腐也应对网络反腐等现象给出明确说法。目前,基层群众的反腐呼声和反腐热情日益高涨,借助网络力量推进反腐也呈现出明显的社会化、群众化、公共化的趋势。近年来,一批网络反腐大案以其强大的公众参与性,改变了传统反腐格局,在聚集起广泛民意的同时,也聚集起支持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因此,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推进,需要建立与群众广泛参与的反腐态势相适宜的跟进机制。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以“三严”谆谆告诫各级干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李克强总理在本届政府的首份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出郑重承诺。
相信随着制度反腐的扎实推进,随着法治建设的日益完备,一只只“大老虎”必将走上被告席,各路“小苍蝇”也将无处躲藏,“为官不易”的普遍感叹最终变为清廉从政的集体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