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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6年内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之前,2010年住建部提出要对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实时监控,到2012年全国仅广州等6个城市宣布联网,2013年6月底联网工程扩展到500个城市。不过时间已过,联网依然“难产”。(见3月17日《新京报》)
此前,有关部门就部分城市住房信息联网也曾公开过时间表,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如期完成。如今,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上公开的住房信息联网时间表,显然比过去更严肃、更权威。
把住房信息联网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是十分恰当的。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那么,就要去了解、掌握人的居住情况,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制定房地产政策。而住房信息联网,是国家掌握人的住房情况的主要手段。
或许有人认为在2020年前完成联网,时间太久、太宽松。但是,要想提前完成,恐怕没那么容易。既然过去40个城市、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都没有在公开的时间表内完成,今后同样面临很多挑战。
另外,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也需要不动产统一登记来支持。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还未出台,今后实施会面临不少挑战,6年内能否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也是个未知数。从这些角度而言,国家《规划》明确的时间表如同一根“时间鞭子”,对促进住房信息联网具有重要意义。
也就是说,2020年前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不仅是给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死命令”,也是向那些影响、干扰住房信息联网进程的既得利益群体表明了一种决心,同时,是想让整个社会来监督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如期完成。
那么,2020年前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这根“时间鞭子”如何才能用好?
首先,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不仅要明确住建部在什么时间内完成多少联网城市,也要规定每个省、市、县在多长时间内实现住房信息联网。
其次,是扫除人为路障。影响住房信息联网的阻力一方面来自地方政府,担心住房信息联网之后影响土地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是来自某些官员,由于自己或亲属有多套房产,担心住房信息联网之后被征税或者腐败房产被暴露。要想扫除人为路障,既需要财税等改革,也需要冲破各种阻力。
其三,需要相关制度配套。如果有专门的制度来完整表述住房信息联网的意义,规定各级政府在其中的责任、不能如期联网的后果,以及联网之后如何管理等,效果会明显不一样。
人们期待,相关部门不妨来点儿“大干快上”,以更大的勇气去推动,以更高的效率去实现,确保住房信息联网如期而至,不再“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