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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委共同印发了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在原有职业病种类基础上,再次新增职业病18种,且调整后的职业病种类主要倾向生产一线作业人员。这表明了当前生产一线作业人员面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益复杂多样,新的职业健康风险正在不断增加职业病的风险。
虽然事后救治非常重要,可是,对于关乎工人身体的职业健康,事前预防显然更加紧迫。
我国是全世界劳动人口最多的国家,职业病危害相对来讲也更为严重。目前全国涉及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了2亿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明确职业病已多达10大类115种。
即便如此,我国职业病防治现状依然不容乐观:职业病关注面窄,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众多,危害因素复杂,劳动防护还不到位,职业病人数多,而且尘肺病患者居多。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职业病危害的重视程度不够,许多企业未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的管理;二是职业病防治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尚未形成,职业病危害源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很多企业的立项、准入、监管过程没有严格把关,未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和“三同时”审查;三是有些职工自我职业安全防护意识淡薄,不喜欢穿戴或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等现象,加上企业放松了劳动安全检查,如果发生意外,其结果可想而知。
必须指出的是,不能一味地苛责职工不愿或不按规定佩戴个人劳保用品,企业首先应该先检讨、反思自己的作业场所环境是否恶劣,采购的劳保用品是否质量合格,这些是否是职工不愿佩戴的诱因呢?比如,有些企业的生产环境极为恶劣,生产车间又闷又热,人在里面就是不干活都是汗流浃背,连呼吸都困难,再别说职工穿戴上厚重的劳保用品干活了。有些企业还在使用落后的设备设施和生产工艺,噪音严重超标,粉尘排放量大,对于职工的健康有着极大的威胁。
职业病防治是全社会都关注的问题,同时,人们对自己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认识程度也越来越高,职业健康范围已不仅仅局限于职业病防治的范畴,而是扩展到常见疾病预防,以及引入心理健康和压力管理等内容。
要把职业健康工作做好,无论对企业还是对员工来说,事前预防大大好过病后救治,从重“救治”到重“预防”,源头入手,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筑牢远离职业病危害防护网。
首先,企业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生产生活设施,使职工远离职业倦怠和职业危害,拥有安全、健康的生活工作环境。
其次,企业要在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岗位告知卡和应急救护设施设备,加强对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检查管理和维护保养。
再次,企业要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严控劳保品采购、发放环节,订购达到国家安全规定的、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安保用品,为从业人员足额发放、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