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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对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案进行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使用“淮上秦火火”等微博账户,制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杨澜、张海迪、罗援等人名誉。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人们的信息沟通交流提供了广阔空间。但与此同时,许多无中生有、肆意恶搞的网络谣言亦频频出现,不仅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扰乱了公共秩序,也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声誉。
网络谣言的出现,不仅玷污了网络文化环境,降低了互联网的公信力,更危及网络事业的健康发展。一些网民跟风起哄,推波助澜,传播不实谣言;不少网民为满足猎奇欲望,不辨真假、盲信盲从,相信网上谣言。
不言而喻,网络谣言已经成为网络世界里的超级“病毒”,极易刺激一些网民的好奇心理,对于人们的是非判断、诚信观念、道德品质以及资讯需求、审美情趣、文化心态等都会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此前,中国精神文明网等多家网站联合开展“网络十大不文明行为征集与评选活动”,10万余人参加投票,“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被网民列为“网络十大不文明行为”之首。网络谣言污染精神家园,毒化社会心理,尤其对于认知水平和辨别能力不足的青少年来说,网络谣言的泛滥无疑会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误导他们的是非观念、行为习惯和价值取向。
常言说“谣言止于智者”。虽说,网络谣言对于某些网民来说正如尼古丁之于烟民,会让受众产生深深的依赖症。但要对网络谣言做到标本兼治,首先要靠广大网民守法自律,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对受到网络谣言蒙蔽者来说,应善于在第一时间积极回应,披露真相,曝晒“造谣者”的不实之词。其次,对网站而言,应加强自律、严把关口,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不给网络谣言提供传播渠道。当然,“网上治谣”想真正取得长效,还有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尽快制定严管网络谣言的法律法规,对网络谣言的行为性质、责任认定、危害赔偿以及管理的主体、程序、监督等从法律上给予明确的界定。同时,更要靠依法管理,依法追究造谣者责任,鼓励帮助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一言以蔽之,要彻底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不仅有赖于法律的约束力和震慑力,更有赖于社会透明度的增强和广大网民素养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