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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国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的比例,已由2009年的4.2%,飙升到2011年的14.3%,暴涨了3倍还多。但据去年(2012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543万人,覆盖面小得令人担心。与此同时,农民工群体普遍对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信任,加之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过高、跨地区转移接续困难、企业不愿为农民工缴纳费用等情况的存在,加重了参保极不理想的状况。很多农民工对“新农保”、“社保续接”等政策是怎么回事,甚至都弄不清楚。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只有把“养老”问题的解决,寄托在“养儿防老”和“老而不休”上。所谓“养儿防老”,就是希望老了以后,能够投靠子女。所谓“老而不休”,就是到了“退休”年龄依然不敢休息,而是趁着还能动弹多干一点,尽量多为养老攒点积蓄。这些老人,退休没有年龄概念,不存在延期或者提前的问题,而完全看身体的条件。当他们实在干不动了,就是他们“光荣退休”的时刻。
“养儿防老”固然是传统的养老模式,可是由于几十年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红利不复存在,我国也进入老龄社会;而“四二一”甚至“六二一”结构的家庭,再想依靠年轻人养老,基本就是靠不住的。况且现在就业形势异常严峻,年轻人也得面对就业、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种种重负,他们自顾尚且不暇,养老就成了有心无力的奢望:“不是我不愿意,而是我没有能力”。至于“老而不休”,因为违背了人的生理规律,过度透支了体力,比“前三十年拿命换钱,后三十年拿钱换命”,更加不堪回首。
有学者指出,我国必须从“养儿防老”、私力救济的传统社会,转型到“政府防老”的现代公民社会。既然“政府防老”是现代公民社会的标志,就应在如何养老上加大力度。尤其是第一代农民工的养老问题,更应该及时提上日程,采取能够采取的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比如,提高农民工“五金”的落实,让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得到保障;比如建立更为完善、标准更高的社保体系。此外加快户籍改革,打破身份藩篱,给农民工更多的福利空间,以此突破现有的养老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