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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国同志在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必须树立职工利益无小事理念,做实‘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各项制度机制,增强维权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促进职工群众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
如何让职工“舒心工作”是一篇大文章,更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舒心”了,就会感到“体面”,才能“全面发展”。“舒心工作”意味着,劳动者不仅要有一份工作,而且要工作得身心安适畅快。促进职工实现“舒心工作”,需要工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担当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当好职工的娘家人。
让职工实现“舒心工作”,必须克服片面追求劳动生产率的观念,要因人而异地舒解职工心理情绪,通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不仅是工会职责理念的变化和提升,同时也是企业人性化管理的回归。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者的工作压力日趋紧张,就业竞争日趋激烈,容易产生心理情绪副作用。
要让职工实现“舒心工作”,既需要刚性的立法,也需要柔性心理援助,或许后者的现实意义更贴切。我国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协调的,但在一些企业里也明显存在诸多让职工烦神的不舒心的现象。比如,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任意克扣拖欠工资,随意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且不发加班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欠规范,休息休假难以落实等等。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导致职工工作无法舒心。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工会干部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跟企业经营者做好协调工作,敦促鞭策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科学生产,安全生产,人性化管理,保障职工各项合法权益。
努力促进职工“舒心工作”,是新时期工会维权工作的发展和延伸。一直以来,经济收入都被许多劳动者看成自己是否被尊重和体面与否的主要因素,现在情况悄然改变了,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更看重“心理福利”,即企业对自己尊重程度以及企业文化氛围如何,亦即职工对企业心理感受。为职工创造舒心的工作环境,就要关注职工的心理需求,不断提高职工的“心理收入”水平。